绿化苗木生产和销售已成为花卉业发展的一个热点,近两年国家投入大量资金,实施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这项工程实施的进度如何,有关部门对此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检查验收。
记者钱振权报道国家林业局于2001年8月下旬至9月初,派出了由6名司局长带队的6个检查组对12个省区的91个全国林木种苗工程项目进行了抽查,重点检查了项目的基建程序执行情况、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及项目组织管理情况,并已在2001年底把检查结果向全国各地通报。
国家林业局检查组在检查中发现,中央资金的到位率普遍较高,地方配套资金落实情况普遍不理想。1999年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为59.6%;2000年地方配套资金到位率只达到29.1%,而陕西、山西、青海和内蒙古四个省区基本没有配套资金。另外,在检查的91个项目中,发现15个项目发生了建设资金滞留、截留或挪用等违规现象。对此,国家林业局提出要求,对无项目批复进行投资、无设计资质单位进行设计、擅自变更建设项目、擅自挪用截留资金等问题严重的要调减该省建设资金,并将依据《森林法》和《种子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检查组在检查中还注意到,虽然各地在种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上普遍进展较快,但在良种基地、采种基地建设上则大多处于停滞状态。据调查,辽宁、河北、浙江、新疆、安徽、湖南、湖北、福建、河南、海南等省区的省级林木种苗示范基地的土地平整改良、温室主体工程、灌溉、给排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基本结束,完成了大约50%的项目投资,其他地区的项目正在批复、选址和招投标之中。12个省区的苗圃建设项目共147处,目前已经完成138处,占93.8%。另外从各地上报的材料看,2000年共计划建设苗圃626处,目前建设进度均较快。截至2000年底,国家林业局共计划建设良种基地108处,实际只完成了计划的20%左右,有些地区对项目还没有批复。此外,国家林业局还安排采种基地建设项目94处,大多数只修建了晒场和种子仓库,只完成工作量的10%左右。
检查中还发现,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在建设前普遍缺乏市场预测。相当一部分项目建设单位对具体工程建设考虑得多,对培养目标、经营方向、发展后劲考虑得少,重视当前硬件建设,忽视新技术、新品种、新机制引进和人才培养,经营管理粗放。现代化温室利用率低,培育的多为常规树种。各地对探索管理体制创新和经营机制转换有畏难情绪,许多地方仍在原有的劳动、人事、分配“三项制度”上停留,对打破传统模式,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现代企业管理模式探讨较少。
由于林木种苗质量和数量直接关系到六大林业工程建设成效,林木种苗工程是国家林业局的基础工程和窗口工程,国家林业局要求各地在组织领导、部门协作、整章立制等诸方面加以落实,确保工程项目的建设成效。最近,国家林业局将成立由主管副局长担任组长的林木种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还将制定《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资金管理规定》和《重点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会计核算办法》,并要求在科技和体制创新上下大力气,增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发挥技术、人才、设备、信息优势,带动和指导集体和个体育苗,推进林木种苗的快速发展。从组织和制度上确保这支“苗木国家队”的健康成长并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据悉,国有种苗基地林木种苗供应率只占30%-40%,六大林业工程建设用种苗大部分仍靠组织集体及个人采种育苗,尤其从2002年起,国家将加大退耕还林和荒山造林任务,林木种苗供应形势更加严峻。国家林业局要求,加强客观指导、行业管理、行政执行和信息服务,深入贯彻实施《种子法》,规范市场秩序,确保林木种苗质量。
背景资料
1997年8月5日,江泽民总书记在《关于陕北地区治理水土流失,建设生态农业的调查报告》上作了重要批示,对陕北治理水土流失的典型经验给予充分肯定,提出“再造一个山川秀美的西北地区”的伟大设想。之后,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集中力量实施天然林保护、“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草、环北京地区防沙治沙、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六大林业重点工程,加速实现建设祖国秀美山川的战略目标,并纳入国民经济发展“十五”计划。
实施六大工程,苗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