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到银行取汇票时,才得真知相,悔之晚矣。
拆招:“不见兔子不撒鹰”,切记款到发货。
骗局四给苗农带来的损失一般都比较大,所以,越是遇到这种从天而降的“大买卖”,越要谨小慎微,防止出现半点差池。在碰到这种情况时,一定要等到汇票到自己手中再发货,或者干脆在电话中交代清楚“需要现金交易”。不要怕“大买卖”因为拖延一天半天而跑掉,因为买卖即使不做,也比上当损失小。
骗术四:强卖———手段恶劣,发生频率较低。
所谓强卖就是强行把苗卖给别人。这种行为曾一度在某些苗乡很猖獗,个别不法苗农往往三五成群,候在汽车站、路口等,一旦看到只身买苗的外地人,就会相继凑上前来,先假装热情地套近乎,然后不由分说拉他到苗圃看苗。到了苗圃,车少人稀,便原形毕露,对买苗人软硬兼施。好汉不吃眼前亏,不管苗子的数量、质量多么不如人意,买方此行准备的定金都得留下了。
拆招:加强自我防范意识。
随着诚信意识的逐渐加深和市场管理的逐渐规范,强卖的情况已较少发生。但还是有必要提醒买苗者加以防范,买苗时要谨慎选择供货方,最好通过一些信誉可靠的苗木经纪人。如果亲自到苗乡购买,同行尽量多带几个人。一旦碰到这种情况,需尽早脱身到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反映情况。
骗术五:弄虚作假———以次充好,以少充多,发生频率很高。
目前购苗方通常在签订合同前要到苗木产地看苗,至少也要看样品,但也有些工程公司或苗圃由于工期紧,缺少人手等原因,选择了邮购。通过邮局汇款,到火车站取货。在拥有诚信保障的市场经济秩序下,这种做法本是一种提高效率,减少资源浪费的进步。但是,目前在我们的苗木交易市场上,在没有买方监督的情况下,有些卖方常常以次充好,以少充多,有些人甚至收到款也不发货。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诉讼手续繁琐,时间较长,牵扯精力大,所以,如果涉及钱款不大,大部分买苗者一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认倒霉就算了。
拆招:需要社会各方的努力,共同营建诚信的社会风气。
因为买卖双方互不见面,这种买卖形式只能依靠诚信的市场秩序才能顺畅无误地进行。随着我国的法律制度不断健全,期待企业信用资质评估制度早日启动,业内企业的信用等级信息早日公开透明,所有企业都能做到诚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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