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大连市在加快生态建设步伐,不断提高绿化质量的同时,下气力抓好全市农村专职护林员队伍建设与管理,为全市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大连从2002年7月开始,按《大连市农村护林员制度及补助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开始组建农村专职护林员队伍。经过两年多的努力,现全市共选聘932名专职护林员。目前这支队伍的管理已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运行轨道,在保护全市森林资源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大连护林员的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组织管理。由市森林公安局负责,成立相应的护林支队,并为每支队指派一名处级干部专门负责。二是抓好业务培训。各区县普遍采取了定期、不定期培训的方法,以提高全体护林员的综合素质。其中,庄河市护林大队编写了3份培训教材,达1万多字。三是落实管护责任。实行定人定岗,将每个乡(镇)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设定片长和组长,把管护任务和责任具体落实到每个护林员的身上。对工作尽职,作用突出的护林员给予奖励,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护林员则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若护林员对随意进入林区放牧的未及时加以制止,将对其进行坚决处理和及时调换。目前大连已调换了32名不称职的护林员。四是加强补助费管理。采取自留和提取有林面积管理费以及乡镇财政专项拨款等办法,确保乡级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再由市县两级财政按5 ∶3进行资金配套,最后由各森林公安派出所统一发到每个护林员手中。
由于大连市切实加强护林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了这支队伍在管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现大连林业违法案件大幅度降低,林区治安秩序趋于稳定。据统计,2003年大连林业违法案件与往年同期相比降低了6%,由护林员当场发现并制止的滥砍盗伐林木案件360余起;及时发现火情、火警,并组织扑救,避免酿成火灾130余起。特别是在森林防火工作中,过去每年发生火警和一般火灾百余起,而今年只有17起,护林员真正成为了森林资源的“保护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