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郭云龙报道 近日,福建清流县出台了《关于加快苗木
花卉产业发展的工作意见》,就今后花木业发展做出具体规划,并出台了多项扶持政策支持当地花卉苗木产业的发展。
据介绍,清流县计划到2010年,全县绿化苗木及花卉种植面积达到5.5万亩,其中绿化苗木5万亩、花卉0.5万亩。重点开发罗汉松、桂花、竹柏等树种和百合、康乃馨、非洲菊、剑兰等鲜切花卉品种,全力打造“中国罗汉松之乡”和“中国花卉之乡”。
清流县花卉产业办公室副主任陈建平表示,为增强当地花木的市场竞争力,该县计划组建花卉集团公司,在经营上实行“三包二统一赊一补”政策,即包种苗供应、包技术指导、包花卉收购,统一清流花卉品牌、统一销售,公司垫付种苗款,补助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清流县还决定每年安排50万元用于扶持花木业发展。同时要求金融部门加大贷款扶持力度,支持各类花木生产基地、花木专业市场的建设。对能够创品牌、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龙头企业、花木生产大户,有关商业银行要优先予以低息贷款支持和财政贴息政策扶持。
当地企业、农民从事花卉种植,建钢架大棚每亩由县财政补助0.3至0.5万元,建木竹大棚每亩补助0.1至0.2万元。在大棚建好后,经验收合格兑付70%,投产后兑付30%。在山地种植罗汉松、野鸦椿的,由县林业局按每亩3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