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今日早报》报道最近一段时间,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百江镇的苗农老江非常郁闷,为了一棵树龄258年的古紫薇,40多岁的他吃官司、吓跑客人、被家人责难……现在,老江肠子都悔青了。
300人38天挖下“紫薇王” 老江是浙江开化人,靠在百江镇经营苗木成了富人。今年初,镇上的铁匠沈某来到江家,“山上有棵好树,挖来做根雕能赚好多钱。”沈某说。
老江心动了。第二天,他就跟沈某爬到松村村古桑坞山上去看:原是棵紫薇,长在垂道瀑布100多米高的悬崖上,枝条树干造型优雅别致。这一看,老江心里一直想着,过了几天,他又披荆斩棘爬山去看。
于是,老江求沈某“穿针引线”。拿了1000元介绍费后,沈某为老江找到松村村苎麻组组长储某协商,最后,老江以200元的价钱取得了该树的所有权。
今年2月,老江请来300多名工人上山。“千万不要把树挖死!”老江不断嘱咐工人们。工人耗时38天,老江花了2万多元人工费,终于在4月份把紫薇树连根拖下山。
几千斤重“紫薇王”下山 几千斤重的紫薇树下山后,村民们围得人山人海。有人说:“200元就运走这么大的树,我们亏吃大了。”“醒悟”过来的储某和村民们堵住道路,不让老江运走紫薇。
堵了两天,老江担心好不容易弄下来的紫薇死掉,只得又付给储某2.9万余元,紫薇树种才进了老江的苗圃里。
非法采伐获罪仨月罚千元 但老江还没高兴几天,派出所的警车来了。桐庐县林业案件技术鉴定中心派人对紫微树进行鉴定,技术人员认为“紫薇树龄为258年,属于年代久远的古树,价值5.712万元。同时鉴定该树已移植成活。”
桐庐森林公安认定,老江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情况下,明知该树为古树,擅自组织民工非法采挖古树、收购古树。随即,桐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桐庐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老江犯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3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紫薇树予以追缴,归国家所有。
江西客商跑出10公里才敢解约 如今,尚在江家苗圃的紫薇绿叶摇曳,开出了美丽的白色小花,长势很好。村民们扶老携幼纷纷去看,看一个,赞一个。老江因树获罪的事情,也像这棵奇树一样一传十、十传百传开了。
几天前,一名买苗木的江西商人来到老江家。在苗圃里看了一圈后,订下了8万多元的工程苗生意。中午,老江和
老婆去街上给客人买菜买酒,回来商人却不见了。
到了晚上,江西商人打来电话:“对不起,我们这生意不做了。”经过老江再三询问打听,原来中午他出去买菜时,一名好事的村民跟江西商人说:老江马上要被抓去坐牢了。商人一听,慌忙跑到10多公里远的桐庐,才敢打来电话解约。
“因为紫薇我名气都臭了,跑掉了三四桩生意。”老江说,“老婆也不断地骂我没用。”
编后 老江这事,真是偷鸡不成反蚀米,要怪只能怪自己,既不懂法又急功近利,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据了解,只要上了100年的树都将作为古树受国家保护,而这棵紫薇树是受国家
法律保护的三级古树,不得擅自移植和买卖。在此笔者提醒广大古树盆景的爱好者,采挖任何野外树木都要先经林业部门审批,千万别干出老江这样的傻事。
258年的古紫薇引得村民争相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