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培育后,在销售时也打出“金华佛手”的旗号,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金华佛手形象。
的确如此,目前我国已形成地方特色的花木品种为数不少,但注册商标品牌的却非常有限,申请原产地保护标记的更是寥寥无几。国家有关部门也经常宣传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相关的知识,花农就是不愿去主动申请。原因是怕费力气,怕花钱。再则就是认为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由于缺乏保护意识,有些地方特色产品不断流失外地,虽被广泛种植,但缺乏经验和地域优势所导致的产品质量问题,反而威胁到原产地的切身利益。
事实上,许多国家的政府和企业历来都很重视原产地保护,法国在1927年就制定了涉及原产地保护内容的法规。
近年来国际上对原产地保护的呼声越来越高,欧盟不久前呼吁,希望在世界范围内推进农产品的原产地保护,并要求世界贸易组织在新一轮多边谈判中授予其列出的41种产品以原产地标识,并给予保护。
依法维护地方特产的知识产权,提高产品的无形资产价值,这对于原材料产地来说可谓是最为实惠的一份“保险”。想必我国推行原产地保护制度的初衷也在于此。如果不充分利用现有政策来保护我们的特色,总有一天,恐怕我们的地域名品就不再是名品、地方特产就不再是特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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