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将惠民约1.4万亩的苗木团结成一个整体,有人来惠民购苗时,都是由协会出面洽谈交易。赵书祥说:“首先我们会和客户签订合同,然后要求对方付20%至30%的订金,再起苗装车。你可以考虑对方的心理,如果你是一家个体苗农,他骗就骗了,以后不找你了。但你要是一个协会,他如果骗了你,以后这一片地区就都不会和他做生意了。现在北京很多绿化工程公司都跟我们合作得很愉快,他们有可能拖欠别人的钱,但不会欠我们的。”
辽宁省开原市靠山镇苗木协会秘书长杨景波也认为,苗木协会能把苗农团结起来,使之在交易过程中处于强势。当购苗者面对的是一个协会而不是单个苗农时,其重视程度是不一样的。此外,协会还给了大家提供了交流的机会。会员们在接触过程中,入行时间不长的新手能从前辈那里学到销售经验、了解市场行情、结交更多朋友。“大家得到的信息,是他们最需要的东西。”
而2005年十大苗木经纪人之一的孙妙夫则表示,现在他的一项主要工作就是筹建浙江省
花卉协会苗木经纪人分会。按照他的设想,这个协会最初将吸收200名会员,入会的经纪人除了必须诚实守信、具有丰富的销售经验外,还要符合两个条件:一是有5家以上的园林绿化工程公司每个月都定期向其订购苗木,二是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目前,向他申请入会的苗木经纪人已超过300人。“这个经纪人协会成立之后,我会把大家组织起来统一学习、统一培训,提高他们的素质,倡导诚信经营,形成一个持证上岗的经纪人联盟。在今后的苗木销售过程中,不守信的人就会被吊销上岗资格,被联盟所抛弃。同时,协会也会把各位经纪人的苗木资源和销售渠道进行整合,从而促进苗木销售,达到资源共享。我们的目标就是,先从自己做起,让浙江省内没有不受诚信的苗木经纪人。然后,逐渐辐射全国市场。”
新型方式值得探索
问题针对现在苗木行业拖欠成风的市场环境,很多苗农和苗木经纪人苦于找不到更好的方法既能让购苗者买到规格、品质、数量都有保证的苗木,又能让卖苗者顺利拿到苗款,或是借助其他力量,保证交易顺利进行。
建议南京千亩园苗圃场场长程兵提了一个建议:建立一个买卖双方都信得过的中间机构,提供一个暂时保管双方交易金的中立账户。当买卖双方合同签订以后,买方将苗款存入中立账户,款到后由中间机构通知卖方发货,货到验收合格后,中间机构再将苗款汇入买方指定账户,交易完成。程兵称之为绿化苗木交易金托管互汇业务。
当然,中间机构仅仅提供一个账户供双方汇款是不够的。假如买方将交易款全额打入中立账户,但卖方提供的苗木质量、规格可能存在误差,装运时也难免会由折损,或是到货后买卖双方就苗木品质的意见不统一,发生了纠纷。这时中立机构只是做简单的汇款工作,将苗款全额汇给卖方,是完全不合理的,对买方也是不公平的。这时就需要一个能够提供专业处理苗木交易纠纷和评判工作的仲裁机构。要当好这个仲裁机构,一是要制定专业统一的《苗木验收货基本标准和合算方法》,当双方合同里有未规定清楚的内容或临场意见不统一时,将其作为默认标准进行验收、合算;(当然,要想执行好这套标准还需要培养一批专业、敬业的验收仲裁员。)二是要起草通过《苗木交易纠纷仲裁条约》,让仲裁结果能得到有效的执行,给双方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评判。如果程兵提出的中立账户、仲裁机构以及各项条款能够真正实现,相信也会对解决苗木交易过程中的拖欠款问题起到重要作用。
除此之外,媒体的力量也不容小视。山东省济宁市李营镇苗木协会副会长李元喜则对齐鲁电视台的“民生快车道”栏目给予了肯定。他说:“被欺诈或拖欠苗款不还的苗农只要给他们打热线电话,电视台的记者就会前来调查。如果发现事情属实,他们就会通过电视给对方进行曝光。苗农不仅不用掏钱,还有能得到100元的线索费。这对购苗者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
记者感言 从我做起维护行业诚信
在采访这个选题时,2006年十佳苗圃、浙江杭州萧山宁围镇盈一盆景花木场总经理蒋永法的话令记者感触颇深:“关于拖欠款,我们苗圃是个特例。我们从来不接受拖欠款,所有交易必须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拒绝赊欠。对此,很多来谈生意的人都说‘你们的做法真是不正常,哪有像你们这样卖苗子的?’甚至有人在背地里面说我们仗着有点儿好苗就谁都不放在眼里,不懂行规。”
什么是苗木界的行规?难道卖苗的人必须要在送货之后被欠上半年一年甚至更长时间的苗款才算正常吗?遗憾的是,目前我国苗木行业的现状正是如此。不仅拖欠苗款的现象屡见不鲜,而且由于整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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