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的德国乡村
德国的绿化史十分悠久。二千年多前,德国境内遍布原始森林。随着农业特别是工业的发展,对德国森林资源造成巨大破坏,到了17世纪,有80%的森林被毁。为了满足社会用材的需求,德国开始发展造林业,当时,主要是栽植针叶类树种。
进入20世纪以后,德国人认为森林不仅是为国家经济建设提供木材和林产品,它的另一个重要作用是净化空气、净化水质、保持水土和防风固沙。特别是日渐兴起的城市林业,为城市输送大量新鲜空气。在大力培育树种和保护森林资源的社会环境下,德国森林覆盖率逐年攀升,目前已达30%。
德国对城市绿地使用也有详细分类,并对人均占有公园和观赏性绿地、运动绿地、游憩休闲绿地(可踩踏),都有科学的分类和严格的指标规定。目前,德国已形成林业、城市园林同步发展的局面。该国居民的环保意识逐渐增强,因此全国整体绿化水平不断提高。
为了使整体绿化顺利实施,德国采取了很多辅助措施:
加强措施,增强国民环保绿化意识德国人环境保护意识非常强,自觉爱护绿地、森林和野生动物,破坏绿地、乱砍滥伐、乱捕滥猎事件几乎没有。德国人喜好绿化,能绿则绿。德国人尊重自然,爱护自然,也得到了大自然的善报,在公园、森林甚至居民个人庭院里常见到火红色的松鼠时隐时现。整个国家全年晴雨天气分配合理,人与自然的关系日渐趋向和谐。德国人普遍重视环保绿化,除了受文化素质和物质文明发展的程度等因素影响以外,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对绿化环保的大力宣传。德国的绿化、环保、林业部门都十分注重环保绿化的宣传,不断增强国民的绿化和环境保护意识。
生态林业的定位,促进了社会良性发展到过德国的人都赞美德国郊野风光好。放眼望去,城镇被森林环抱,高等级公路穿梭于大森林间,德国人无处不在享受大森林带来的清新空气和生活乐趣。现在的德国人像爱惜自己的生命财产一样,爱惜公共的一花一草一木,爱护绿地、森林和环境已成为德国公民的一大美德。由于几十年、甚至上百年坚持多造林、少砍树,在全社会的保护下,德国森林林相整齐,幼龄、中龄、成熟林比例趋向合理,平均每公顷蓄积量达到300立方米。德国总结长期绿化造林和森林经营经验,提出并坚持近自然经营法,人工林的森林环境逐渐向原始天然林方向发展。日渐成熟的森林环境,对德国的气候和大环境产生有利影响,使社会经济与环境建设逐步走上同步协调发展的轨道,促进了社会文明进步。森林对改善环境和促进社会繁荣发展发挥的巨大作用,得到了全社会的公认,森林的社会地位也得到了提高
国家经济扶持,促进绿化造林发展德国的公有林面积约占森林面积的60%,私有林约占40%。在公有林经营上,严格按照森林经营方案执行。采伐后三年内完成更新造林,造林费用由国家全额支付。同时,注意树种结构调整,多栽阔叶树、少栽针叶树,营造混交林。
德国的私有林几乎占据了半壁河山。据统计,该国有40多万家私有林主,每个私有林主经营的森林面积都不大,并且与公有林交错分布。因此,如何发展好私营造林,规范私有林行为,将直接影响整个国家的绿化造林和生态环境建设。几十年来,德国在这些方面作了积极的努力,特别是近十年在欧盟财政的支持下,扶持力度更大。主要有以下措施:1.对退耕还林给予补贴。德国鼓励农场主放弃一部分耕地,在原有土地上造林,国家给予补贴,并将政策引导纳入资金补助方法中。2.鼓励社会个人从事造林并给予资金补贴。3.对幼龄林抚育管理给予补贴。德国对私有林主、农场主及其他个人造林后10年内幼林的抚育管理给予资金补贴。以上补贴办法于1991年开始执行至今,资金由欧盟、德国联邦政府、州政府三家联合支付。
此外,为了保证在工程建设占用林地的同时,保持森林面积不减,德国采取了森林损失补偿和补造林办法。条例规定,修筑公路等工程占用林地,要经州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方能施工,并向森林所有单位交付损失补偿费。减少的森林面积,要由施工单位出资,由林业部门在其他地方补造相同面积的树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