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为巩固和简化目前的法律制度,欧盟委员会有人提议将农药的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化。
农药的最大允许残留量(M RLs )这一概念最初于1976 年被引入,当时欧盟为了限制43种农药在水果蔬菜上的使用,制定了一个标准。从此,对于农药最大残留量的规定范围越来越广,所涉及的农药也就越来越多,其内容也越来越细。
目前的农药最大残留量的法规涉及的农产品包括水果、蔬菜、谷物、动物产品、婴儿食品以及加工食品。如果该法规被强制执行,所有农药的最大残留量的标准将需要进行协调,以建立一套针对于此的欧洲通行标准。这样,就可以解决由于成员国间的标准不同,而造成的麻烦。
欧洲食品安全局(The European Food Safety Authority ,简称EFSA),可能会承担进行风险评估的任务,欧盟委员会则会在食品安全局的意见基础上,在建立农药最大残留量标准时进行风险管理。
根据目前标准,在2003年7月前,大约400种农药将从欧洲市场上被淘汰,这其中的386种,目前欧洲并没有为其制定最大残留量标准。在将被保留的507种农药中,117种已经有了将在欧洲通行的最大残留量标准。食品安全局建议先对其余390种农药根据现在各国制定的标准,制定一个临时性的欧洲标准。
目前,规章的草案还需要欧洲议会和欧盟委员会的批准,此后,欧盟在世界贸易组织和其他公约中的贸易伙伴就将被正式告知其内容。预计,该规章将于2005年7月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