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保护在营销方案实施过程中,所投入的大量资金能够得到合法保护。
营销方案实施得非常成功,在‘花毯’进入美国的头一年,其销售量就达到了与之同时进入美国市场,但采用常规销售手段销售的其他月季新品种的15倍!直到2000年,也就是‘花毯’月季首次推向市场的8年之后,其销售量仍在上涨。
取得这样的成功,品种权保护为之提供了法律保障,真正具有市场潜力的品种是成功的基础,剩下的就要通过辛勤的工作制定出一套适合这个品种与目标市场状况的营销方案了。
泰斯勒表示,还有一点需要指出,就是选择合作伙伴。在整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参与项目各个步骤的广告公司、公关公司以及种植商都是经过泰斯勒精心挑选的。他将有希望与之合作公司的名单列出来,从多个方面进行详细比较,从中选出最理想的。
这些入选的公司不见得是其所在行业中最大的,泰斯勒更看重这些公司是否可以为了大家的共同利益而进行良好的合作。
总之一句话,泰斯勒的工作最终是要向消费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他与这些公司合作的目的也就在于此。原作Anthony I.Tes selaar
结束语:
《新品种权保护面面观》专栏今天刊出了最后一篇稿件。新品种权的保护在我国还处于发展阶段,很多问题尚未解决。2个多月来,本栏目先后刊出的稿件涉及法律法规、检测手段、市场营销等多个方面,希望能够对读者有所帮助。谢谢。———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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