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莫锡君说:“研发新品种的目的就是要摆脱长期对国外的依赖,让生产者放心大胆地去开拓市场,以推进花卉产业发展。当然,新品种被扔到市场的‘海洋’中去考验后,如果能像‘马斯特’(目前云南种植最多的康乃馨品种)那样受欢迎,育种商自然也会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品种权并获益。”
品种保护逐步推进
近年来,在众多企业和广大花卉从业者的共同努力下,云南在花卉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政府和有关部门则积极做好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宣传工作,并加紧制定保护花卉知识产权的
法律法规,建立花卉知识产权保护联盟等。
按照2006年云南省花卉工作会议上提出的“要进一步加大花卉新品种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高企业和花农的知识产权意识,为鼓励和保护新品种研发,吸引国外花卉企业进入云南创造良好条件”的要求,云南省花卉产业联合会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云南省花卉新品种保护条例》,在花卉新品种自主研发、品种引进、登记、繁殖生产、市场营销、违规处罚等方面建立了明确的制度。据了解,在云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该《条例》已被纳入2007年立法计划。另外,为完善新品种申请体系,“国家林业局月季植物新品种DUS测试中心”建到云南,该测试中心将于今年建成,预计2008年可以进行新品种测试。
此外,生产者特别是花农,对花卉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明显增强,部分花农也开始自费从国外进口专利苗,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市场信誉。最近,对云南省40余家花卉企业进行的问卷调查显示,64.3%的人认为“如果不遵守品种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大量繁育‘盗版苗’将会被揭发”;85.2%的人知道在生产某些品种前通过网站、管理机构查询该品种是否是专利品种,如果是,自己又未获得育种商或者代理商的授权,则会主动放弃生产。即使冒险生产,也不敢大面积种植。此外,云南英茂花卉产业有限公司等企业与国外多家育种商联合,制定了保护新品种知识产权的相关措施,大大提高了企业的信誉和知名度,促进云南鲜切花出口,增加了产品经济效益。
新品种研发和保护工作的进步,促使越来越多的国际育种商与云南的花卉企业和科研单位合作,更多国际流行的新品种不断被引进到云南进行试种,云南花卉品种结构也因此得到了丰富和调整。例如,今年
荷兰莫尔海姆
玫瑰贸易公司分别在云南丽都花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昆明杨月季园艺有限公司建立了2个月季新品种试验站,今后莫尔海姆每年都送选上百个月季新品种在云南免费试种
上一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