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缩水的主要原因。他说,建筑密度、容积率与绿地率是密切关联的建设指标,前两项属于“利益性”指标,开发单位只会多做不会少做,而绿地率属于“公益性”指标,最容易被虚化。在利益的驱使下,一些开发商会利用侵占每一寸用地盖楼牟利,最终造成城市绿地的大量流失。
据介绍,“莲广小区”项目申报后,园林部门进行了现场勘验,在发现其绿地率不达标后,即出示了书面责令,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但在无法获得园林部门绿地率达标认可意见的情况下,开发商避开了园林部门,通过了建设项目综合验收,取得了备案证明。
建设部在2002年9月颁布的《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中指出,各类建设工程要与其配套的绿化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达不到规定标准的,不得投入使用。《厦门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也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然而记者从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规划局、市政园林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获悉,目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中的市政园林验收并非强制性验收项目,而是建设单位的自由选项。
“绿化较好的项目,开发商就拿来申报,而不好的项目,则避开市政园林管理。”市政园林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即使不报、不验或者验收通不过,也没有关系,一样可以通过后面的综合验收备案程序,拿到产权证明。
就厦门市这一做法,记者电话采访了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园林绿化处。该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建设项目的绿化工程,必须纳入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程序,凡绿化工程达不到设计标准的,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标准要求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相关单位不予以办理有关手续。对擅自降低绿地率的,不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竣工验收合格证。
“厦门市现行的验收方式,违反了绿化条例的规定。”厦门市市政园林局的一位工作人员说。据了解,去年年底,该局专门向厦门市政府递交了一份《关于厦门市建设项目附属园林绿化工程管理工作的请示》,《请示》提出了加强厦门绿化管理的具体措施。到记者截稿时,厦门市市政园林局尚未得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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