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誉为“绿海明珠”的云南省思茅市翠云区,自2003年至今,以该区六顺乡为中心,东起江城县,西到澜沧县,北至普洱县,南至西双版纳州,有70000多亩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属集体天然林)和40000多亩国有林被“剃光头”后,种上思茅松等速生经济林木。
油锯轰鸣,一棵棵上百年的大树轰然倒下,一座座青翠的大山被剃平——这一切,都是以“林业产权改革”的名义在进行……
也许,这是建国以来砍伐天然林时间最长、砍伐面积最广的一场“森林浩劫”。
神秘的卖林合同,居然有去世五年的人的签字
集体天然林卖了,也被砍光了。经过一年多不断追索,六顺乡官房村开花社的村民才从乡政府追到了神秘的卖林合同。看完合同,村民们如梦初醒:被骗了!
这份在2005年1月1日由开花社(甲方)与思茅福通木业有限公司(乙方)签订的《思茅市集体商品林经营合同书》显示,“甲方依据有关规定将2210亩集体山林的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作为合作、出资方式与乙方组建民营林场,林地使用年限50年……甲方所属的林地附着物的经营权有偿转让给乙方,现有林地附着物的采伐、经营由乙方处理,现有林木采伐后更新的林木,甲方占股份的49%,乙方占股份的51%。”
在这份合同里,开花社的2210亩天然林被技术性地“处理”成了“林地附着物”,卖了18万元。
在这份没有填写林地四至界限、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林地使用费、林木蓄积折合价值等关键性数据的合同里,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并没有按手印盖公章。另外,合同第八条还规定,“……经双方签字(甲方是社集体的必须是集体联名书,并且人数不得少于80%)后生效。”记者在合同里看到,有22个村民签了字并按了手印。
“我们村卖山林根本就没开过社员大会,我是领钱的时候才知道村里的山林被卖掉了。我不会写字,社长喻志刚从来没找过我,至于合同上为什么会有我的名字,我根本就不知道。”在合同上签字的村民施发兴一脸困惑。
据记者调查,合同上22个村民的签字,其中有的是由社长喻志刚和会计方志和代签,有的在签字时根本就不知道是卖林,有的是由未成年的孩子代大人签,但都有一个相同的特点:都是签在喻志刚等人带去的信笺纸上而不是签在合同上。离奇的是,已死了5年多的村民杜秀芝也赫然在合同上签了字。
“杜秀芝是我姑妈,已死了5年多了,是喻志刚让我代我姑妈签字的,我不敢不签。”杜秀芝的侄子杜忠华告诉记者。
更为离奇的是,由死者杜秀芝等22个村民签字的另一份合同不久又出现了,在这份相同模式相同条款签订时间也相同的合同里,林地面积变为3020亩,林木蓄积量写明13429立方米(其中思茅松5518立方米,西南桦7911立方米),交易金额变成31万元。同样,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也只有签字没有按手印、盖公章。
记者找到思茅福通木业有限公司(下称福通公司)要求查看其与开花社签订的合同原件,该公司党委书记赵家藩称,合同原件已被公司一副总带走,无法提供。
凭借这两份严重背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合同,福通公司就把开花社的2210(或3020)亩天然林,变为“福通林场官房分场”。随即修通了进山的公路,组织了几百人的砍树队伍,几十台油锯、几十辆东风车,锯的锯拉的拉,仅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2210(或3020)亩天然林(不论大小)全被砍光,一座座山头、一道道山梁裸露了一段时间,又被丛生的杂草覆盖。
但施发兴、杜忠华们没有想到的是,在翠云区“林业产权改革”的大盘子里,集体天然林惨遭“剃光头”的,他们开花社不是第一家,也不是最后一家。
以改革的名义皆伐天然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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