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农们打趣地形容说,“我山不种我树,我树不能我砍,我砍不能我卖,我卖不能我得”。而这次改革解决了多年了没有解决关键问题——产权问题,通过给林农发放林权证,使林农真正有了山林所有权、经营权、处置权、收益权。20多年前分给杨国松的120亩山林,今天在真正的主人手里,被饲弄的郁郁葱葱、枝繁叶茂。
记者:
林改之后,现在全年收入算在一起能有多少钱收入?
杨国松:
全年收入差不多有七万多块钱。
江兴禄福建省永安市委书记:
集体林权制度的改革,它是对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的一个延续、一个深化,从它意义上来讲,就是推动了老百姓增产增收。在田里头,老百姓得到了这一份承包田以后,解决了温饱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后,老百姓解决了钱袋子的问题,所以它是一个延续和一个深化。
解说:
这一次,在福建、江西、辽宁、浙江等四个省份进行的林权制度改革的范围,主要是尚未落实经营主体的集体商品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益林地、生态公益林暂不在改革之列,各地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森林法》等
法律规定来操作,改革方案的制定、重大事情的决策,都由村民经过多次讨论,并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后才能实施。坚持尊重历史,以往的山林承包、林权流转正视现实、妥善处理,保持了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农村里形成了一些数年难以解决的山林权属纠纷,江西省铜鼓县排埠镇永丰村两个村民小组为了130亩林地的归属权打了六年官司。
记者:
花了多少钱?
陈端江西省铜鼓排埠镇永丰村村民:
我花了将近两万块钱。
记者:
最后什么结果?打官司什么结果?
陈端:
还是我输掉了。
记者:
你输了。
陈端:
是。
解说:
虽然法院有了判决,但是双方的纠纷仍然没有解决,面对林改过程当中出现的错综复杂的问题,江西省提出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林改,为了解决这个纠纷,铜鼓县林改工作组五次进山做工作。
李光华江西省铜鼓县排埠镇永丰村委会主任:
有一次是2005年2月份,刚过春节过后,下大雪,我们上去找到他,后来是我们精诚所至吧,握手言和了。
解说:
把山林平稳地分给了群众,只是林业改革走出的第一步。如何让沉睡的青山活起来,让林产、林权真正变成群众手中的财富,就要有新的办法。他们通过配套改革,保证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在承包期内可以抵押、流转和继承。记者到达福建省永安市的时候,正赶上那里举办半个月一次的林产拍卖会,林中的山林可以在那里卖个好价钱。在配套改革上,福建省和江西省还大力推进林权证抵押贷款的办法,使林农解决了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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