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将从9月15日起至10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集中收缴绿化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元。与此同时,有关单位和个人也可以以义务劳动形式完成植树任务,人均义务植树5株。(8月30日《海南日报》)
海口市的这一做法源自2005年3月制订的《义务植树绿化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据称这个办法依据国务院有关规定制订,具体是哪个规定,我们不知道。
所以我要怀疑了:海口市此举的目的不是为了植树,而是那每人每年的24元钱?
义务植树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让人们去植树绿化祖国,而不是以此要挟人们以图收费。海口此举的目的,似乎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钱眼之中也。
我很担心,这个收费将重蹈当年收取治安联防费的覆辙,而令海口市政府自陷尴尬。
2002年,海口市政府决定收取治安联防费,要求所有在海口的包括权力机关在内的法人和自然人,都必须交纳治安联防费。当即就有人指出,难道军队和监狱也需要海口的治安联防队来保护吗?而且,在当时,中央甚至已经发文不再鼓励发展治安联防组织。海口市为了收取治安联防费,不惜对此呼吁置若罔闻。但最终的结果是,由于来自民间的反对,直到今天,这个政策还在形式上“执行”,但收费从来就没有真正进行下去。
绿化费难免同样将走入这个胡同。每年24元的收费不高也不低,收费的成本是多少?或者是夹杂在水电费里,如果不交就断电断水?如果两人合租一套房子,一人交了另一人又没交,怎么断电断水?而且,不交这个费就断电断水是否合法?有些人只在海口短暂居住,是不是也要收费?
同时,既然每个住在海口的人都有这个义务,那么,包括那些到海口打工的农民工在内的住在海口的人是否都能享受到海口市民的待遇?
这些要求恐怕是不现实的,凭着24元的绿化费就要求市民待遇,在海口市政府看来,也未免太便宜外来人口了。亏本的买卖谁愿意做呢?因此,即使交了这24元,外来人口也绝对不可能享受海口市民待遇。
即使是做买卖,也要考虑到可行性,以及成本和收入之比。在我看来,即使把绿化费看在是一桩买卖,也绝对不是一桩好买卖,而是亏本的买卖。在出台这样的收费项目之前,还是请账房先生算笔账再下结论,不要在带空调的办公室里脑袋一热,就冒出一收费念头,这是不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