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保护区基础建设投资不足,保护区管理事业费没有纳入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保护和管理资金比较紧张,直接影响了保护区虎豹保护工作的开展。”
日前,吉林珲春东北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称“珲春保护区”)原副局长李志宏对《第一财经日报》说。
珲春保护区地处我国东北部的中俄朝三国交界处,总面积108700公顷,是我国第一个以国际濒危物种、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东北虎、豹及其栖息地为主要保护对象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记者在这里采访时发现,履行着生态保护重要职责的保护区管理局自身的生存状态正面临着严重的困境。
生存困境 2005年7月23日,经国务院批准,珲春保护区晋升为国家级保护区。
李志宏透露,建区以来,管理局已监测到查有实据的东北虎活动信息68次,还两次拍到了“森林之王”捕食猎物的镜头,在海内外引起轰动。
但这些成绩难以掩饰保护区管理局面临的困境和尴尬。李志宏告诉记者,这几年,保护区管理局的人员工资都是由珲春市林业局垫付的,林业局每年的资金缺口高达100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每年还要垫付100多万元的资金给保护区管理局,累计垫付资金高达300多万元,负担非常重。
据了解,珲春保护区是在珲春林业局基础上建立的,而林业局过去主要从事森林采伐和木材生产,国家对森林进行了限伐或停伐管理后,林业局收入大大减少。另一方面,林业局承担的是企业职能,而自然保护区承担的是社会职能。按道理,保护区是由国家建立的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区,其经费应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由政府投资来维护运行。
“保护区管理局没有编制,在册职工74人,每月拿300多元工资的人占了很大一部分。”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肖文礼告诉记者,除人员工资,管理局和各个基层保护站没有一分钱事业费,每次巡护活动都要自筹资金。
该管理局目前只有一辆吉普车,6个保护站总共也只有2辆已经到了报废期的北京吉普。清山巡护时,都要向别的单位借车。GPS定位仪、对讲机等通讯器材也是空白。工作人员的外出旅费、下乡补贴都要由个人垫支,办公用品要到处赊账,科研繁育中心救治的野生动物饲养费用也常常要饲养员先自掏腰包。
经费或纳入财政预算 据国家林业局公布的有关资料,目前大多数自然保护区缺乏应有的投入,全国自然保护区每年得到各级政府的总投入不足2亿元,许多保护区一直在走“自养”的路子。发达国家用于自然保护区的投入每平方公里年均约为2058美元,发展中国家也达到157美元,而中国仅为52.7美元。
2002年,国家林业局为珲春保护区拨付一期工程建设资金514万元,吉林省政府拨付配套资金120万元,财政补助事业经费100万元。
“但这些钱连保护区必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都不够。”李志宏说,由于监测和科研装备过少,对虎豹这样大范围隐蔽活动并具有高度危险性的野生动物的保护和研究无法深入开展。
李志宏认为,虎豹保护又是一项全国、全世界人民共同受益的社会公益性事业,仅由珲春人民承担这个事业所必须的成本付出,从
法律角度讲,是不对称的,在实践中也很难达到预期目标。
国家林业局去年曾提出,各级自然保护区的经费要纳入政府的公共财政预算,不能由企业来承担,并已建议“不同级别的自然保护区要纳入相应级别的政府财政预算中去”。这意味着,珲春自然保护区的经费有望列入国家的财政预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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