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生态园林工程
建设生态园林打造公园之城全市已建公园442个
创建首批“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是城管部门落实“双年”部署的又一重大工程。目前,深圳市政府已于上月正式向国家建设部提出验收申请。
在创建过程中,深圳市委、市政府将创建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载体,不仅成立了领导小组,根据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标准(暂行)”的一般性要求和指标体系,制订了详细工作方案。从本市实际出发,发挥优势,突破难点,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全市各区政府及各相关部门,全面推动。市城管部门今年初也相应成立了专门的创建办公室,分三个小组不断加强与各区及相关部门联系,做好督办、检查、协调工作,充分掌握全市创建进度。目前,10多项创建硬指标已达到或基本达到标准。
在创建过程中,深圳精心构建了“郊野公园-市政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一是将城市背景山林和城郊山体建成郊野公园;二是顺应建成区的发展,同步建设综合性市政公园;三是以人为本,围绕住区和商业旺区建设社区公园,满足居民游憩康乐需求,促进社区人文交流。目前,全市已建公园442个,总面积达34194.79公顷。仅从2004年全面开展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以来,深圳就新增郊野公园2个、市政公园10个、社区公园245个。
市城管局主管园林的副局长叶果透露,在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中,深圳还开始着手规划深圳湾15公里滨海休闲带建设。该项目规划设计总体方案讨论会上提出了“精心设计、完善方案、限定时间、倒排工期、协调各方、抓紧推进”的工作要求。根据这一指示,市城管局成立了专门小组,上报该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完成了项目勘察可评、环评招标等各项准备工作,项目建设即将拉开。该项目开工后,将丰富我市城市景观,成为深圳又一标志性景观长廊和园林“精品”。
2 城中村改造工程
在市委、市政府开展的“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工作活动中,市城市管理局作为城市管理年工作的牵头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有关决策部署,以“科学、严格、精细、长效”方针为指导,始终坚持工作的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城市管理年”的三大工程工作取得了突破,全面加快了城市管理的升级,“国家卫生城市”也顺利通过复查,成为全国第一个灭蚊达标的大城市。
本月16日,深圳城管水平得到国家建设部认可,市城管局被授予“全国城市管理先进集体标兵”称号。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是深圳“双年”中最难啃的硬骨头之一,也一直是深圳城市管理中最薄弱的环节。从去年开始,市城管部门对部分城中村和社区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在保持原有的建筑风格,不用推倒重建的情况下,改善现有的居住条件和环境,力求探索出一条投资少,见效快,省时省力的城中村改造新模式。
深圳城中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不完善、环境卫生差、安全与治安隐患多等问题。在市委、市政府的精心部署下,市城管局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从今年开始,把社区也纳入环境综合整治治理范围。城管部门确立的目标是,今年年底前,特区内60%的城中村和30%的社区要创建达标,特区外20%的自然村和20%的社区要创建达标。在此基础上,对城中村和特区外的原自然村逐步引入专业化、规范化的物业管理。目前,全市累计已有352个“城中村”和社区通过考核验收,达到了环境综合整治标兵村、标兵社区、达标村、达标社区标准,分别占全市“村”和社区总量的10.5%和36.3%,有9个街道办事处已实现了全面达标。
在一年多的工作中,城管部门首先确立了改造标准,出台了《深圳市环境综合整治标兵村(社区)和达标村(社区)考核验收工作规则》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这些标准既符合各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又保证了整治目标的实现。在这些标准中,整治管线乱拉成了一道刚性的“规定”,条件差的村(社区)可以只达标即可,条件好的村(社区)则要求成为标兵村。同时,市城管局成了专项工作督办组,分赴各区针对标准进行指导、监督、协调。对各项具体工作进行明确分工,把组织、监督、检查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身上。
市城管局局长吴子俊表示,此项整治行动是又一次全面的“梳理行动”,因为它是覆盖全市每一个角落。“城中村”环境综合整治实际上是“城中村”改造的一种重要模式,是在空间形态不变的情况下对“城中村”的一种改造。整治后调研报告显示,这些达标的村和社区,市容市貌改变很大,乱如蜘蛛网的各类架空管线不见了,地面干净了,绿地增多了,基础设施完善了,百姓房租率和租金双双上扬,形成全市覆盖管理和市容环境均质发展,深受广大居民的欢迎。他们已成功摸索出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