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是全国重点林业省份之一,承担着生态保护和林业经济建设双重任务。但由于管护资金严重匮乏,导致一些区域林地、林木资源流失。2004年,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在我省实施。3年来,在我省安置了1.4万人上岗就业,全省森林年创综合效益价值达338亿元。
我省有2711万亩重点公益林被纳入中央财政补偿范围,主要分布在松花江、图们江、鸭绿江、东辽河及西部荒漠化地区。2004年,财政部共下达我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1.115亿元,到今年增加至1.38亿元。3年来,中央财政对重点公益林给予了稳定的资金支持,解决了重点公益林区的经常性管护问题,为我省生态建设成果巩固提供了保障。
3年中,省林业厅制定下发了公益林管理和资金使用相关规定,使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和符合实际,资金运行顺畅、安全。林业主管部门还加大监管力度,对劳务费、造林补植和林木抚育费,进行严格审核。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公益林管理部门深入基层,进村驻点,详细了解和解答群众关心的问题。通过宣传教育,使公益林区广大群众了解了国家有关
法律法规,增强了保护国家重点公益林的意识。牲畜实行舍饲,群众不去公益林内滥捕乱挖,烧柴由林业部门划定的薪炭林解决,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的实施和重点公益林的管护,创造了良好氛围。
省林业厅要求各地在管护费用中留出一部分,用于重点公益林中的荒山荒地、林中空地、疏残、低效林分进行造林和补植。全省各地利用春天雨水充沛的大好时机,开展林下补植改造,引进了珍贵树种云杉等,营造果林和经济林,增加生态和经济功能,确保林木越管越多,越管越好。补植珍贵树种,给重点公益林管护区的农村和农民带来了切实的利益,成为一条农民增收致富的新途径。
中央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施后,在我省安置了1.4万人上岗就业。国有林管理以国有林场职工为主,通过严格考试,选择年富力强、学历较高的职工担任护林员。在未实行补偿制度前,全省护林员少,工资不稳定,待遇低,责任感不强。自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纳入中央财政后,护林员工资有了保障,责任感明显增强,多数林场还将林下林副产品采集权,委托给本责任区的护林员,平均每个护林员年收入增加3000至4000元。
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实施后,资源管理成效明显。林地和林木资源得到有效保护,火灾、病虫害发生率显著下降,滥占林地案件明显减少。据统计,截至今年12月,重点公益林区各类林政案件发生率比2003年下降65%,滥砍盗伐林木案件下降88%,火警次数下降75%,野生动植物种群和数量均呈恢复性增长。3年来,全省累计完成林木抚育14万亩,整地、造林23万亩,林冠下引进栽植珍贵树种0.6亿株。
通过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巨额资金投入,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的生态省建设。全省重点公益林资源和重点生态区得到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实现生长量大于消耗量,年净增长量达到1000万立方米。据测算,实施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3年来,全省森林年创综合效益价值达338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