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首个国有森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正在吉林省伊春市进入推进阶段
“目前,已经有3000林户签署了意向承包合同,共3.1万多亩,还有2000户完成了林地承包和林木流传面积2万公顷。承包后完成造林5000公顷,其中退耕还林500公顷。”伊春市市长、伊春林管局局长许兆君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表示。
尽管这个承包面积数字并不惊人,却具有跨时代的历史意义:在中国沿袭了50多年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始,这也被称为“第三次土地改革”。此前,国家林业局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今年将全面展开,国有林区改革今年以试点为主。
据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司长肖兴威介绍,在伊春开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是在今年年初的一次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确定的。6月16日,国务院正式批准了《关于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改革试点工作随即正式启动。
许兆君市长将这次改革称之为“平稳进行中的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试点选在伊春林区具有代表性的5个国有林业局的15个林场,规模仅限于商品林地,面积为8万公顷。在试点林业局的林业在册职工,结合森林经营区划,按每户5~10公顷的规模实行林地承包经营,期限不超过50年。
“国有林权改革的一个根本动因就是破解林业深层次矛盾。而这次在伊春林区的改革,真正触及了产权问题,通过将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将使国有林业产权主题虚置、森林培育保护缺少利益主题和责任主题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许兆君说。
尽管伊春林区面临着过度开采、森林蓄积面积下降、职工月工资仅为310元的艰难局面,许兆君坚定地表示,改革必须坚持让职工得到实质利益、保护生态环境的两大原则。“如果出现大面积森林砍伐以及林地逆转,那还不如不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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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林权制度改革伊春试点已取得成果
先期承包林地全部完成造林、抚育工作,造林面积扩大
国家林业局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黑龙江省伊春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已取得阶段性成果。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继农村土地承包后在土地使用制度上的又一次重大改革。
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说,今年初,国务院决定在伊春开展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这是一项重大决策,对于推进重点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提高林业生产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试点主要目标是通过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推进森林资源经营机制转换,推进国有林区的全面改革。
国家林业局资源司司长肖兴威说,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是在不改变林地国有性质和用途的前提下,对浅山区林农交错、相对分散、零星分布的易于分户承包经营的部分国有商品林,由林业职工家庭承包经营,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交给职工,一定50年不变;国有林地承包经营由试点林业局分别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进行。
据伊春市市长、伊春林管局局长许兆君介绍,目前,试点相继在5个经国家林业局批准的试点林业局展开。取得林地承包经营权的职工,在经营管理上表现出空前的积极和踊跃,先期承包的林地,全部完成了造林和森林抚育管理工作,不仅没有发生林地逆转现象,而且造林面积还在扩大。一些林缘小开荒、林内的农田地,都被承包职工主动退耕还林,而且苗木长势良好,管护非常到位。
专家指出,伊春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冲破了国有森林国有国营的单一体制束缚,为解决林区深层次矛盾找到了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