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去年12月底至今年4月,云南元江县臧健花卉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当地花农生产的唐菖蒲切花在斗南花市占据了八成以上的份额,并对全国唐菖蒲价格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不仅使企业获利丰厚,花农户均纯收入也达到了14455元。
而这些都要归功于该公司探索出的企业与农户合作的“臧健模式 ”。从1999年落户元江县至今,臧健公司共研发和筛选了十几个技术要求相对不高、适宜大面积露天生产的花卉品种,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进行生产。他们充分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和优惠政策,不断提高专业化生产水平和扩大种植规模,使元江花卉主打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据了解,截至2004年年底,该公司的260户合作农户共种植花卉10 80亩,农户总收入突破400万元,平均亩收入3780元,有的突破了600 0元。这种模式之所以成功,是由于公司在花卉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实行了一套让利于花农的切实可行的办法。
产前:为合作农户提供种苗、种球,并设立最低风险保障金和启动资金。
生产前,臧健公司首先选择对花卉生产有浓厚兴趣、具备农作物种植经验,同时能提供土地和劳动力,遵纪守法,自愿与公司合作的农户。之后,公司把经过试种、市场需求量大和生产条件许可的品种无偿提供给农户种植。
设立启动资金的主要目的是对从事生产周期较长、先期投入较大的种球(种苗)生产的农户,进行产前或产中资金扶持。如生产彩色马蹄莲,第一年主要是培育种苗和种球,当年无直接收益,考虑到农户难以承担生产过程中所需的1000元至2000元启动资金,故由公司按协议支付这笔费用。种球收获后,公司则按种球质量、数量予以收购,并从农户所得总数中扣除启动资金而支付其余额,而种植户所获仍然可观。最低风险保障金则是针对由于农户第一次种植经验不足或遭受轻微自然灾害而影响了产品质量,未达到预计生产标准,造成当年收入低而设立的,其标准为每亩每年800元至3000元。
产中:提供技术、农资服务,保证花卉品质。
生产过程中,臧健公司会组织技术人员或聘请中外花卉专家对农户定期进行培训,或组织农户到省内花卉市场和花卉公司参观学习。同时,公司还负责为农户提供一些生产中所必需的化肥、农药、包装材料等生产资料,保证花卉生产顺利进行,生产出优质的产品。
产后:生产、销售分开,实现农企双赢。
花卉产品的上市由元江县花卉协会统一进行监督管理,并由臧健公司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负责全部合格产品的销售。利润的分配则本着“多投入多受益”的原则,对不同品种实行不同的分配方案。如晚香玉的分配办法是从销售总额中扣除销售、运输成本后,公司和农户按照37进行分配。而市场价格变化较大、生产周期较短的品种,如唐菖蒲等花卉,如按上述分配方法分配,则会造成农户收入差距较大,且农户的风险也较大,因此采取了定价回收的方式。这种分配方式的特点是市场风险由公司承担,农户收入稳定。
为了提高农户的种植积极性,壮大元江花卉产业,臧健公司还严格履行协议,每年都对合作农户进行评选,并根据公司全年销售情况对生产水平高、信誉好的农户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