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园林绿化选用植物物种应多样:植物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的基础,所以在营建园林绿化工程时应注意选用丰富多样性的植物物种,使之为生物多样性奠定良好基础。但是近年关于园林绿化应用植物材料问题,出现了两种不同意见,一个认为应采用乡土植物;一个认为应多引种国外新优植物。笔者认为两者有合理性,但都有一定偏颇。因为一定的自然地理条件,常限制植物的自然分布,同一地区内就有不同的地理条件,一个区域内的不同物种,不一定到处都能适应。如北京地区的北京花椒和百花山花椒,都是在北京发现而被定名的,但在北京城附近郊区几经引入栽培,却均告失败。而远在北美分布的刺槐和火炬树,都能在北京良好生存并繁衍;中国分布的许多植物,被引入欧、美各国,却成了当地园林绿化必不可少的物种,并经选育出极为丰富的品系。所以,不能单纯强调一个方面,而应同时并举。我国华北、西北的暖温带地区本来应是植物相当丰富的地区,但因历经数千年的无序开发和战乱,植被遭到严重破坏,现今保存的物种偏少,且多在高山保存,难以下移,还需很多科技研究试验,方可用于园林绿化。再者,生物多样性重点是植物物种多样性,为何不能在简单易行的条件下,引入外地和外国的植物呢。就是在物种丰富的华南地区,只要能够适应,引种外地和外国的物种,也是应该的。
但是,在引种外地和国外植物时,要切实按照科学程度进行分析研究,要搞清楚所引物种或品种的植物学、生态学的相关问题;引入时要严格检疫,千万不能附带引入严重的病虫害;引入之后,一定要认真观察记载它们的有关生物学特性,包括物候反应,经过严格试种,生长发育一切正常,才能推广。推广以后,还应有一个相当长时期的监控观察,以避免危害本地自然植被群落受到伤害。众所周知的紫茎泽兰、水葫芦、大米草等在引入多年后才发现其危害,要清除的难度很大,而它们造成的损害却极大,若早有监控就不致发展至今。
五、制定规划:园林绿化要实现生物多样性,也是一项复杂的工程,必须有一个详细的规划:每个地区的情况都不一样,各地的自然地理不尽相同,一些城市基本没有什么自然植被,完全要进行人工模拟,只能参考临近地区的植被情况和以往植树造林的资料,逐步实施和完善。没有规划,就只能盲干,今天这样,明天那样,或者谁主客就说了算;凭首长意志是不行的,我们的园林绿化以往就是吃了这个亏,应该改变过来。规划应由行政部门负责,广泛征集园林、林业、地理、生态和植物专家的意见。规划制定后还应公布,这样可以更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最后由人大会议通过,成为法律后,也可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