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我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25周年之际
编者按:今年是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第25个年头。素有“绿化老人”之称的单昭祥同志欣然提笔,将自己多年来从事绿化事业的所为、所想、所感、所悟写下来。从中,我们可以感受到老一辈革命家对祖国绿化事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更能深刻领略到绿化事业的发展对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和谐发展的重大意义。
作为一名连续14年为邓小平、江泽民和其他中央领导同志参加首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服务的工作人员,抚今追昔,喜看眼前,绿色拥抱北京城,我的心情十分激动,这一切变化无不得益于邓小平同志倡导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它为2008年奥运会的召开奠定了坚实基础,创造了有利条件。
25年过去了,往事历历在目,这使我对邓小平同志更加钦佩和敬仰。
一、邓小平同志倡导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一个伟大的创举,他不仅是一个倡导者,而且是一个实践者。
植树造林、绿化祖国,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直接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关系到社会的文明与进步,关系到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以及社会主义现代化战略目标的实现。1981年7、8月间,长江、黄河上游相继发生特大洪灾,邓小平同志专门就林业问题作了重要谈话,他说:“看来中国的林业要上去,不采取一些有力的措施不行,是否可以规定每年每人都要种几棵树,比如种三棵或五棵树,要包栽包活,多者受奖,无故不履行此项义务者受罚。国家在苗木方面予以支持。可否搞一个文件由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施行。总之,要有进一步的办法。”
在邓小平同志的倡导下,1981年12月1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决议》规定:凡是条件具备的地方,年满十一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老弱病残者外,因地制宜,每人每年义务植树三至五棵,或者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和其他绿化任务。根据《决议》精神,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了《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对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作了进一步具体规定。从此,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以其特有的公益性、全民性、义务性、法定性在全国异常迅猛地开展起来。
紧接着,邓小平同志带领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以上的中央领导同志率先垂范,每年春季都积极参加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这一全党动手、全民参与的绿化祖国大行动,开创了我国国土绿化事业新纪元。1983年在京郊蟒山植树时,邓小平同志语重心长地说:“今后其他运动都不搞了,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不仅要搞,而且要大搞,要坚持10年、20年、100年、1000年,要世世代代地坚持下去……”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极大地提高了全社会的绿化意识和环保意识。25年来,通过多层次、多渠道广泛宣传和广大公民的直接参与,全社会对植树造林、绿化家园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入、更直接的认识,群众对绿化和生态建设更加关心,对环境的要求越来越高,参与植树绿化的自觉性不断增强。许多城市把绿化美化作为改善人民生活环境的大事来抓,动员市民植树、栽花、种草,绿化美化城市环境;一些乡村把植树造林与群众脱贫致富相结合,动员广大农民绿化荒山、治理国土、兴林致富。植树绿化活动还培养了人们艰苦创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涌现出一大批造林绿化先进单位和个人。一个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良好社会风尚正在逐步形成。
二、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推动了首都城乡造林绿化事业的发展。
林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领域,国民经济的整体是林业的生存之基、发展之源,林业只有融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之中,才能获得不竭的发展动力。党中央、国务院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中对林业作出了科学的定位:在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中,要赋予林业以重要地位;在生态建设中,要赋予林业以首要地位;在西部大开发中,要赋予林业以基础地位。
从1982年开始,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首都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在中央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依靠得天独厚的条件,以提高实效为中心,不断建立健全条块结合的绿化领导体制,坚持全面规划、城乡兼顾、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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