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发展潜力和现实状况的巨大差距
现代草业是21世纪的朝阳产业,它的发展前途不可限量,而且早已引起了国家领导人的重视。小平同志提出了“西北不少地区应下决心以种草为主,发展畜牧业”的观点;胡耀邦把治穷致富的关键定在了“种草种树”上;江泽民提出种树种草、治水改土,不仅是脱贫的根本大计,也是关系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大事,是关系子孙后代生存与发展的大事。温家宝总理则具体指出了种草在生态治理中的优势:“ 发展速度快,适应性强,覆盖面广,减少地表径流率高”,并特别指出:“尤其在我国干旱、半干旱和水土流失严重的地方,应草本、灌木先行,能够取得理想的效果。”
但是国家有关职能部门对于草和草业的认识却远远滞后,因此,投入总是跟不上去。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关于深入扎实地开展绿化祖国的指示》中规定,到本世纪末全国要种草五亿亩,这对于发展牧业、治理国土以及促进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然而,直到1992年,国家有关部门对实现这一指标的必要投入和措施都没有得到较好落实。按照当时中央直接投放给地方用于种草的有偿、无偿投资,加上地方配套资金计算,每年仅能种草1000万亩左右,加上群众自筹资金种草,不过2000万亩左右。除去更新复播,每年净种草面积1500万亩左右。到1987年,全国累计种草保留面积仅1.3亿亩左右。按这种增长速度计算,要到2013年才能达到5亿亩的指标。目前,国家又提出了生态建设的计划,在2010年前新增人工种草和改良草地5 000万公顷,治理“三化”草地3300万公顷,新增治理荒漠化土地22 00万公顷。同时,国务院也在2002年9月专门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若干意见》,强调了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性、迫切性,并从建立保护制度、实施退耕还草、增加保护与建设投入、强化草原监督管理和监测预警工作、加强领导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但是具体落实仍然差强人意。
到目前为止,在草与树的关系上,国家还是把种树放在生态治理保护的首位,仅天然林保护工程一项,从1999年至今,国家就累计投入种树工程建设各项资金近430亿元。如果草业的发展也得到100多个亿的支持,草业对社会的贡献就绝不会是今天这个样子了。因为,虽然政府有关部门对草和草原在国民经济、在生态环境中的重要地位的认识近年来已在不断提高,但是至今还没有提高到要作为一个重要的支柱产业甚至是像林业那样的重要战略产业来发展的高度。在2000年修订的《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草业没有进入“产业”的范畴,仅是“产品”中的一个。认识高度的不到位使得草地生态环境治理、保护、建设的力度很有限,使得我国目前草地生态环境仍然处于点上建设、面上破坏、局部改善、生态恶化的状态。作为产业来讲,目前,许多发达国家草地牧业的产值已占到农业产值的50%以上,有的高达80%,而我国只有10%左右,这与我国占全球草地面积13%,草地占全国陆地总面积41.7%,相当于3倍的耕地和4 倍的林地面积的丰富资源状况太不相称了。今天,在中国现代草业经济的发展中,是到了我们正视问题、转变观念、制定战略、落实政策措施、急起直追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