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眼绿色,却难觅荫凉。
为何耗费大量公共财政建设的园林绿化,老百姓们却并不买账?仔细探究,造成增绿缺荫的原因有很多:规划时只追求视觉效果,没有考虑市民需求;基础设施改造,殃及树木生长;管线与树木枝叶产生矛盾,对树木过度修剪;审美偏差,领导更迭导致浓荫大树被迫挪位……
面对诸如此类问题,许多人不禁要问,有无强有力的手段对此予以监督,形成长效机制?
全国仅剩海南未将园林管理法规化
年年增绿,年年不见荫。树荫主要来自于枝叶繁茂的高大乔木,市民们走在街上难以感受树荫的阴凉,至少可以说明乔木种植数量不够,或者乔木种植地段有偏差等等。但省建设厅早在两年前就出台了具体的规定,如乔、灌木覆盖面积占绿地总面积70%以上。城镇绿化以乡土树种为主,乡土树种比例应占总树种60%以上。国务院早在6年前就指出,要注意盲目大面积更换城市树种,本土化的物种保护和利用不够等。
省建设厅有关人士无奈地表示,现在要求依法行政,省建设厅作为城镇园林的主管单位,既没有手段,也没有依据对于各地具体的园林绿化行为予以指导和监管。
记者查阅各地省级城镇园林绿化管理条例,发现海南是全国惟一没有制定城镇园林绿化管理法规的省份,省建设厅城建处对此予以证实,海南城镇园林绿化法规不健全、不完善,管理十分薄弱。有关人士建议,应尽早将园林绿化的规划、保护、监督机制上升到地方法规层面,制定具体技术指标,规范地方政府在园林绿化方面的不理性行为,禁止擅自砍伐或移植城镇树木、破坏城镇园林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
项目业主不专业
容易造成隐患
“海口美舍河带状公园的项目业主是水利部门,某某大道的园林绿化项目业主是海口城投公司……”省直某机关的陈先生介绍,有园林绿化资质的部门没有权力过问,一些园林绿化项目由各项目业主单位自行建好后再移交给园林部门管理。当然,园林绿化由项目业主单位负责有很多好处,但是也存在有的项目业主在园林绿化方面不专业,对土壤特点、气候条件以及植物的生长习性都考虑不全面,看到外地什么植物好看、新鲜也跟风学习,容易导致一些问题产生。
园林绿化的具体操作掌控在项目业主手中,经费开支由谁来出,谁就有说话权。在市场经济下,利益的博弈有时会影响园林绿化方案的选择。城市绿化当然需要钱,但以为钱多就能办成事,或钱少不办事,都是不正确的。用更少的钱建更多的绿,是城市绿化的最优选择。选择乡土树种绿化城市,不仅可以降低城市绿化成本,也容易发挥更大的生态效益。
弘陶博士说,“打造林荫大道”是个形象通俗的说法,其中的深层问题和技术问题,需要大家思考。希望项目业主们多尊重民意,多尊重专家意见,多为公共财政的节约考虑,不一定非要搞“高价建绿”,更多考虑人性化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