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山林面积占全省土地总面积70%,加快林业发展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社会的建设。从2003年以来,福建省率先在全国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激活了林业生产力,带动了农村发展、林农增收,新农村建设一派喜人景象。
(一)
“山定权、树定根、人定心”。林改3年,福建省97%的林地明晰了产权,农民造林护林积极性空前高涨,“把山当田耕,把林当菜种”,全省主要林区农户从林业发展中获利达家庭收入一半以上。
林改后,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盘活森林资源资产,确保了村集体在林业的持续稳定收入,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组织、管理和资金的保证。永安市每年收取林地使用费2750万元,平均每个村12万元。这个市西洋镇岭头村,林改后村集体收入增加80万元,70%用于办村公益事业,建设自来水工程,开展合作医疗,建立奖学机制、天灾解困机制和老人退休慰问金制度,有效改变了村容村貌,促进了文明建设。
(二)
林权制度配套的改革,进一步增强了林业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为新农村建设带来勃勃生机。
本着便民、低息、快捷原则,福建省林业厅与省农信社联合办理林业小额贴息贷款。省林业厅还从支持农村林业发展的资金中安排200万元,建立了林业小额贷款贴息制度,帮助农村困难群众解决贷款难的问题。
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建成了以南平、三明等主要林区为中心、辐射全省的森林资源流转市场,盘活了森林资源,农民得到实惠。
加强林业合作经济组织建设,鼓励乡村在产权明晰基础上,以亲情、友情、资金、技术为纽带,组织家庭林场、股份林场等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并成立各类林业专业协会。以龙头企业带动项目建设为抓手,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建立起比较完整的林业产业体系,促进农民增收。注意发展生态旅游、野生动物养殖等特色林业产业,使一些偏远山村和林场走上了脱贫致富之路。今年上半年新批建省级森林公园5个,使全省省级森林公园达68个,半年来创旅游产值3亿多元。目前全省有规模野生动植物种养殖加工企业100多家,年产总值4亿多元。
2005年,福建省林业产业总产值919亿元。
(三)
福建在深化林权制度改革中,始终坚持以加强林业生态建设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为目标。
一是扎实抓好植树造林。今年全省已完成造林面积203.7万亩,其中,非公造林占80%,成为主力军;非规划林地植树达1420万株,成为新热点;企业参与原料林基地建设110个。树种结构调整力度加大,阔叶树纯林、针阔混交林、竹林面积占造林面积的55%。
二是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福鼎市、福清市、东山县的沿海防护林建设被列入全国生态重点治理县,在政策、资金、科技等方面受到重点支持。
三是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和经营,加大对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上半年在全省范围开展了“长剑三号”专项行动,强化森林资源源头管理,规范木材流通秩序。同时加强森林防火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建设。
四是开展“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行动。以加快非规划林地造林和创建园林式乡村为抓手,以绿化促美化、促文明、促致富。目标是每两年创建高标准的省级绿色小康县3个~5个、绿色小康乡10个~20个、绿色小康村50个~100个、绿色小康户500户~10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