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7日,贵州省务川仡佬族苗族自治县林业局接到举报,称丰乐镇有3株野生银杏树被人采挖,准备送往外地贩卖。接到举报后,务川林业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调查。民警在现场看到,3株被采挖的野生银杏树已被移往公路边,采挖、贩卖人员均不在现场。12月8日,当林业派出所调查取证后再往现场时,3株银杏树却了无踪影。
12月9日,务川县公安局、林业局成立了以务川林业派出所为案件主办的“12.7”联合专案组,负责侦破该起非法采挖、收购珍稀树木案。林业派出所民警在不知犯罪嫌疑人住址、姓名和树木贩运方向的情况下,决定从运输车辆入手侦破此案。12月13日,专案组从遵义虾子收费站监控录像中获知,运输车辆为渝C车牌,通过查询,该车属于重庆永川车。
12月16日,专案组奔赴重庆永川,在永川警方的协助下,查知该车是在大足上的户,民警们连夜赶往大足,可当地车管部门告知,此车已转卖到贵州省遵义县的高坪镇。专案组立即返回遵义,在汇川公安分局刑警五中队的支持下,找到了该车驾驶员何某。何某交代,从务川运输的3株野生银杏树被运往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
12月26日,专案组成员驱车赶往成都温江和盛镇铁篱村,终于找到了从务川采挖贩运至此的3株野生银杏树,并查清了非法采挖、贩运银杏树的犯罪嫌疑人曾某、汤某等人的居住地址。可专案组人员在曾、汤居住处守候了一天,去仍不见二人踪影。民警们以购树的方式欲诱出嫌疑人曾某,但狡猾的曾某虽对树木交易感兴趣,却拒绝与陌生人面谈。12月28日,专案组获知,犯罪嫌疑人曾某在和盛街上开设的门市露面了。在和盛警方的协助下,专案组民警将曾某抓获。通过审问和现场指认,曾某对非法采挖、收购、运输野生银杏树的事实供认不讳。
12月29日,专案组将犯罪嫌疑人曾某押回务川,并报经县公安局同意将其刑事拘留。
据犯罪嫌疑人交代,2005年11月,曾、汤二人通过与务川丰乐、都濡的黎某、邹某合谋并进行了严密的分工,由黎某负责采挖树木的人员组织和现场采挖;邹某负责现场采挖监督和技术指导;曾某负责出资购买树林和被采挖树木的认定。
2005年11月20日至30日,犯罪嫌疑人曾某等组织人员在务川县丰乐镇丰乐村、山江村3户村民的自留山上,将胸径分别为65厘米、34厘米、28厘米的野生银杏树进行非法采挖。12月7日,犯罪嫌疑人曾某、黎某、邹某在获知当地林业派出所在调查此事的消息后,邹某立即从遵义找来货车,从湄潭找来吊车,连夜将挖放在公路边的3株野生银杏树吊装上车,并于12月8日凌晨2时驱车离开务川,经两天三夜的行驶,12月11日将3株非法收购、采挖的野生银杏树运往四川省温江区和盛镇铁篱村。
根据犯罪事实,2006年1月24日,务川县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曾某、汤某、黎某、邹某依法逮捕。但当专案组前往抓捕嫌疑人黎某、邹某时,二人早已闻风出逃。民警们立即在犯罪嫌疑人可能出没的地方排查布控,可多天却不见其踪影。专案组人员多次做嫌疑人亲友的工作。黎某在出逃数日后,在亲友的劝说下,于1月17日主动到务川县黄都派出所投案自首。
2月15日,务川县公安局对非法出售珍稀树木野生银杏树的犯罪嫌疑人雷某、董某、王某、依法取保候审。至此,除犯罪嫌疑人汤某、邹某仍批捕在外,所有非法收购、采挖、出售国家一级保护野生银杏树的犯罪嫌疑人全部落入法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