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不和他们(指林业局的部分领导)利益共享、合伙,一般人根本做不了承包大户,这在局内是公开的秘密。”零陵区林业局原副局长邓中南告诉记者。2005年以来,他已多次实名向有关部门举报该区退耕还林弄虚作假等问题。
“承包大户都是小范围研究决定的,没有向社会公示。”另一名中层干部透露。
但杨善玉对此却有另一番说法:过去一家一户不想承包,管理难度也比较大,树苗的成活率较低,从2003年开始的退耕还林大户承包,是按照上面的政策搞的。“都公开了,不公开,老百姓会有意见。”
林业部门把持指标,很多农民连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都不清楚
2005年开始主管退耕还林工作的屠纯升是区林业局纪检组长,他告诉记者,大户承包退耕还林地要经过这些程序:上面来了指标,先分解到各乡镇(办事处),愿意承包的大户和老百姓签订相关合同,经村里、乡镇(办事处)盖章,交由区退耕办审核,然后派技术员核实情况,经过林业局党组讨论后,拿出初步意见,上报区里分管领导审定。
“对外说指标下放到了乡镇,但实际上还是林业部门在操纵。”区林业局一名中层干部说。富家桥镇党委副书记张九清则告诉记者:“村民找镇里要指标,会让他们直接去找林业局。”
2005年3月3日,湖南省林业厅印发《湖南省退耕还林工程大户承包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将退耕还林的政策法规原原本本宣传到退耕农户,“禁止隐瞒、截留政策”,“严禁因退耕农户不知晓退耕还林政策法规而搞计划指标垄断、欺诈承包、人情承包。”
但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村民连国家对退耕还林的补助标准都不清楚,也没有见到过相关内容的村务公开。
该区人大调查组也发现,区林业局实行大户承包的政策宣传不深入,大多数乡镇和作了退耕还林规划的村组、农户对大户承包政策、机制不了解。实行大户承包后,区林业局也没有很好地组织专门班子进行实际性自查。
区林业局局长:不排除作假,实施这么大的工程,要允许有差错
2003年,湖南省退耕办先后两次发出通知强调:退耕地必须是“水土流失严重的,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的坡耕地”,不准毁林造林;不准将荒山和未到户的坡耕地、茶园、果场及休耕地等纳入退耕地造林报账;不准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还林范围;不准与其他林业工程重复等。
据零陵区林业局的几名干部介绍,这里的坡耕地并不多,很多退耕还林就是用推土机把荒山、果园、茶园、灌木林等推掉而搞成的,有的虚报退耕还林面积,有的还与其他林业工程重复。
2005年6月,实名举报人邓中南被调往区经管局任副局长,但他坚决不同意,随后,因“不服从组织安排”被免去区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据邓中南介绍,零陵区在2002年实施了1.7万亩退耕还林地后,实际已经没有多少符合国家标准的退耕地。他估计,零陵区从2003年开始实行大户承包的两万多亩退耕地中有近70%存在造假等问题。
2005年10月,接到上级的批转后,永州市林业局和零陵区纪委监察局联合成立了调查组,针对邓中南所举报的问题进行了1个多月的调查,但邓中南和记者都没有看到调查报告。该市林业局造林科科长袁汉升告诉记者: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不存在。
杨善玉也表示,“不存在造假的问题。”记者随后向他了解闹得沸沸扬扬的肖义泷一事,杨善玉称自己不是全才,那么多承包大户,不可能都清楚。但70%的作假是不可能的,也不排除作假,实施这么大的工程,要允许有差错。
对于是否存在将茶园推掉弄成退耕还林的问题,杨善玉表示不清楚。他告诉记者,技术员去看的时候,那里就是典型的坡耕地。比如在灵峰村,当时还种了红薯、西瓜等作物。但邓中南告诉记者,那是为了弄得更像退耕地的样子骗过验收,不惜在上一年就种上了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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