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一段时间来,在订单农业中,存在农民履约率不高、公司拖欠货款等问题,使“公司+农户”的产业化模式面临“双输”的危险。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如何构建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利润分配关系,使两者成为紧密连接的利益共同体,是推动生产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课题。经济参考报记者近日在山东、安徽、江西等地采访时发现,公司与农户这两个市场主体之间的关系,已经不是几年前的松散联系而是得到一定的修正、改造甚至重构,但仍有一些薄弱环节亟待加强。
“订而不定”种粮不吃亏
江西南昌昌碧米业集团有限公司是当地知名的龙头企业,以前“公司+农户”利益风险一边倒的模式曾让公司吃尽苦头。公司董事长熊成告诉记者,2004年,公司签订了相当数量的优质水稻,可到了收购季节,市场价格一路走低,远低于合同价。最终,为了保证合同的严肃性,公司忍痛收购,自己消化了差价造成的成本。“把价格定死会出现很多矛盾,实践证明不行。”
此后该公司采取订单收购,价格随行就市的办法。在建议农民种某个品种的水稻后,价格不再锁定,而是在随行就市的基础上,根据品种每斤加价二三分钱。这种定价方式使公司不必冒太大的价格风险就可以保证原料供应,而农民也可以获得高于市场价的收益。
与公司签订了1000多亩订单的南昌向塘镇沙潭村村委会主任黄寿保向记者算了一笔账,早晚两季稻亩产约1800斤,每斤比市场价高两分钱,一亩地农民就可增收36元。这在比较效益相对较低的粮食作物上,是一笔不小的收益,所以,现在农民签订单的积极性很高。
类似的情况在产粮大省安徽的粮食收购中也普遍存在。该县粮食部门普遍采取“一次收购,二次分配”这种“订而不定”的收购方式。农民在售粮时可以选择按照现行市场价格跟企业结算,也可以选择暂时不结算,双方约定一个期限再进行结算。在一次收购价格较低的地方,如果一到两个月内市场价格走高,就按高的价格返还农民差价;如果粮食价格下滑,风险损失由粮食企业承担。农民普遍反映,签订订单能保证粮食有销路,二次结算又保证了卖出好价钱,种粮不吃亏,对大伙来说是好事。
龙头企业当上全程技术顾问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龙头企业除了确保农户产品收购外,还充当了农民的“特殊”技术顾问,带动了农村种养殖业水平的提高。
在南昌县沙潭村,记者见到了昌碧公司的驻村技术员赵国华。他介绍说,自己属于昌碧的员工,工资由公司发,负责包括沙潭村在内的五个签约村5000多亩优质水稻。他长期驻村,对签约户的技术服务包括如何正确打农药、使用化肥等。
据了解,由于国内外农产品市场门槛提高、需求多样化,单靠农民自己摸索或者相互带动,往往无法达到品质要求,因此龙头企业越来越重视对签约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山东省阳谷县凤祥集团公司是山东第二大肉鸡加工出口企业,为了应对严格的出口标准,公司与签约农户之间设立了肉鸡养殖合作社,主要负责对养鸡户统一供应鸡苗、饲料、兽药,统一提供技术指导,统一销售产品。阳谷县石佛镇合作社主任高兴才介绍,他们这个合作社有凤祥公司的三个技术员,负责镇合作社20多万只鸡的技术指导。技术员吃住都在乡镇,每天吃过早饭就下去跑,看鸡的长势、健康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凤祥公司制定了全过程饲养、防疫标准,并通过技术人员落实到每个养鸡户。
在公司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农民逐渐掌握了基本的防疫技术。养鸡户陈保贞高兴地说,通过龙头企业提供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农户的种养技能有了明显提升,“这对我们来说可是一种看不见但摸得着的财富啊。”
离土不离乡农民变“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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