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省安丘市东方红公司是一家大葱出口企业,前几年与100多户农民签订收购合同,发展订单农业。可是,农户种植的大葱不是药残超标,就是白度、粗细达不到要求。从去年开始,公司开始转变策略,大片承包土地,发展自属基地。公司业务员李洪建说,公司租了200亩地,完全按照公司标准管理,平时由两三个人照管,播种、收获时雇一些短工,大葱的纯白度在35%以上,质量完全有了保证,公司也解除了后顾之忧。
为了保证原材料品质,像东方红公司这样从农民手中流转过来土地,建起规模化自属基地的龙头企业并不少。山东省莱阳市姜疃镇濯村将集体8000多亩土地流转给多家涉农企业,建起梨、葡萄、
花卉等六大果品园林基地,发展高产、高效农业。濯村党委书记高云健介绍,村里把1500亩老梨园出租给新加坡复发中记公司后,农民和村集体从土地中获得的收益大幅提高。过去村里自己经营这些梨园,每年收入还不到20万元,如今租赁给外商经营,每年可收入租赁费150多万元。
与此同时,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的农民,进入涉农企业的车间工作,变成了领取工资的产业工人。在濯村,1300名劳动力彻底改变了农民传统的种植方式,由昔日的农民变成了既不离土又不离乡的工人,每年村民的工资收入达到460万元。在台商经营的花卉基地里,村民初淑香告诉记者:“现在我每天都到这里来上班,每月拿工资,一点都感觉不到自己还是个农民。”
中介组织在利益上还依附龙头企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龙头企业与农民的利益连接方式虽然呈多元化势头,但连接的紧密程度还不够,存在着一些亟待加强的薄弱环节。
一是土地规模化脆弱。在江西省南昌县采访时,种粮大户黄美如向记者讲述了一件尴尬事。他家里共有从村里流转来的100多亩土地,2003年国家对种粮农民进行直补,看到种粮效益增加,尽管承包合同并未到期,一些村民还是向村里要求退回承包地。到了今年,随着农资涨价、种粮效益降低,一些村民又上门问他是否还转包土地。黄美如的经历并非个例,记者在采访其他种粮大户时,屡次听到类似的土地承包纠纷。一些大户和村民甚至为此打起了官司。
山东省农业专家顾问团农经分团团长高焕喜认为,必须建立失地农民和退出土地承包权者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已失去土地的农民所在的村级集体组织,应加强对土地承包金的管理,将集体组织成员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范围,与城市居民享有平等的最低生活保障。
二是中介组织难以“左右逢源”。目前,农业产业化链条的有机组成形式逐步由“公司+农户”向“公司+合作组织+农户”过渡。然而,一些合作组织作为中间层次难以代表农民利益,存在着保护农民利益不力的隐忧。山东有一个奶牛养殖合作社,2004年,在饲料价格上涨的背景下,合同价低于市场价,合作社代表农民与企业进行议价,谈判的结果是不涨不跌维持原价。由于在利益上依附龙头企业,成为企业机构的延伸,合作组织逐步失去了为农民撑起“保护伞”的基本动力。
安徽省政府参事、“三农”问题专家何开荫认为,目前一些合作组织发展缓慢的根本原因在于没有建立好的利益连接机制,与农民的利益连接不紧密,农民没有从合作中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要把资金入股、土地使用权和技术参股等,作为引导农民合作的重点,把农民的利益与合作经济组织的利益紧密联系起来。
三是增强龙头带动还需政府扶持。安徽丰大集团是国家级龙头企业,生产的面粉、面条行销全国。然而,这些产品附加值低,企业利润主要来自于大产量。企业曾长期考察保健油等精深加工生产线,但由于企业人员文化素质偏低,技术难以保证,到现在产品结构仍难以升级。
安徽省农业产业化指导处副处长刘强告诉记者,目前困扰农业产业化的突出问题是龙头企业规模小、档次低,企业的牵动力不强,辐射能力有限。有些龙头企业因为技术、人才、资金的原因,精深加工能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