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文桦报道 12月21日,由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信息委员会主办的全国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研讨会在北京召开。这是迄今为止首次有关园林绿化工程管理与质量监督工作方面的全国性会议。
完善
法律法规建立长效机制建设部城建司副巡视员曹南燕指出,园林工程质监工作对于保证园林建设的成果至关重要。因此,如何进一步开展好园林工程的管理和质监工作,促进园林建设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应成为当前需要加以重视和研究的课题。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现在有13个城市设有园林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站,部分城市已经出台了园林工程质监方面的管理办法,如广州市市政园林局在2003年颁布了《广州市市政园林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但这些办法或条例在监督范围、监督手段、执行标准等方面缺乏有机的衔接。
为保证质监工作能持续有效地开展,南京市园林质量管理处处长沈同贵呼吁建设部相关部门要加快园林工程质监方面法律法规的制定,这样各省市才好制定相应的配套办法。从中央到地方共同努力来减少管理漏洞,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明确监督对象落实监督职能与会代表一致认为,质监站是代表政府对行业进行监督,监督对象应包括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即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目前,质监范围还主要集中在政府投资为主体的项目,房地产项目的漏监情况相对严重。
如何提高质监站对项目监督的覆盖率,切实落实好监督职能,厦门市园林绿化质监站黄伟林认为,质监站人员必须由被动等待项目报监向主动到市场调研转变,掌握最新的技术和信息。温州园林质监站站长季胜杰认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督,如温州市目前对工程建设五方责任主体实行不良纪录登记的做法,进入“黑名单”的单位在以后的项目招投标中将受到一定限制。
提高法律意识做好协调工作随着园林行业法制化建设的推进,园林从业人员的法律素质亟待提高,这涉及到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法律行为等各个方面。代表们提出,应搭建一个全国性的平台,就园林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展开进一步的交流研讨及相关专业培训,让全行业的工作者,从领导干部到一线职工都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此外,针对目前各地园林部门行政管理存在归口上的差异,如有的归口建委,有的归口市政局,有的归口园林文物局、园林绿化局等,造成园林绿化工程监管工作的力度、效果各不相同的问题,代表们也进行了讨论。广州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刘豫明认为,这需要园林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与当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衔接与协调工作,在条件允许下,应理顺管理体制,或实行联合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