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邱晓华 通讯员王钟英报道 北京市园林局近日出台《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等4部城市园林绿化标准,标志北京园林绿化建设从此告别“无地方标准”时代。
此次出台的系列标准包括《城市园林绿化养护标准》、《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居住区绿地设计规范》,4部标准条款设置详细,切合工程实践。例如在《城市园林绿化用植物材料木本苗》中,对行道树作出的规定是:分枝点高应大于2.8米;枝条短截时应留外芽,剪口应位于留芽位置上方0.5厘米等。
据了解,建设部几年前曾经颁布部分园林绿化行业标准,但因为行业的特殊性,其中一些条款并不适用于北京地区。由于没有统一的地方标准,北京园林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和工程验收时只能依据市园林局发布的文件、规定进行,并多采取专家或专业人员到现场目测的方式,使监督、检查工作具有一定难度。而广大绿化企业因为没有具体的地方标准可参照,常会出现一些不规范的操作行为。同样因为判断标准边界模糊,一些房地产绿化项目的甲乙双方常产生意见分歧和矛盾。
随着北京园林绿化发展速度的加快,大批设计施工企业进入北京绿化市场,要求出台“地方标准”的呼声越来越高。此次出台的4部城市园林绿化标准为北京园林绿化各环节提供了科学系统的规范指导,有助于促进北京园林绿化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发展,将对提高从业者水平,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产生促进作用。
注:本版将从下期开始刊登此标准,敬请关注。
李漠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