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共同体对花卉市场的影响 欧洲盆花产销体系,在1957年由欧洲共同体的发起,当时陆续加入的会员国家,包括法国、德国(前身为西德)、意大利、荷兰、比利时、卢森堡、英国、爱尔兰、丹麦、希腊、西班牙及葡萄牙。到1992年会员同又成立统一的共同市场,对花卉产业生很大的影响。 1.会员国问成为无国界,不需答证,可自由出入境,取消了文件障碍。因此,能加速产品的流通,不再进行边界检疫,改成产地检疫,也就使产品竞争加速,追求牛产成本降低,形成比价的优势与产品相对品质的要求。市场形态转向形成会员市场,应对非会员国贸易的障碍增加,最惠条件标准也减少。 2.全面成立共同市场前,非会员国仍能握有市场,一旦共同市场成立后,非会员国对会员国贸易的困难增加。所以会员国转向其他会员国购买产品,而减少与非会员国间的交易。 3.品种专利制度趋向一贯化,以开发新品种,增加商品竞争力,所以大家会在育种工作上投入更多的精力及经费。 4.业者及场商加强品牌形象的建立,由于买主(消费者)对品牌认同及吸引购买,因此产品更需朝标准化、规格及分级明确努力。 欧洲盆花生产的概况 欧洲盆花的生产,以三个主要生产国荷兰、丹麦及比利时为代表。其中又以荷兰最具代表性,每年盆花贸易额高达9.25亿美元,生产特色是企业化及专业化,投资金额也大,产品有品牌、规格及一定标准,而为提高生产经营效率,生产过程中,对日照、温度、水分、肥料的控制都有一定的程度与标准,并有生产耐运、抗病产品的趋势。 荷兰是最大的盆花贸易中心,荷兰盆花的销售以通过全国12所拍卖市场为主,约80%到90%的盆花都是通过拍卖进行交易。进口产品则约60%到70%也是通过拍卖。除此以外的产品由中间商及零售商至消费者手中。荷兰全国就有300家与花卉相关的零售商,其中12.8%是加油站附设,17%是花摊贩,39.4%是传统花店,24.6%为超市连锁店及5%为园艺中心。 丹麦每年盆花贸易额为2.78亿美元,完全是以开花性盆花的生产为主,其他大型观叶植物的生产非常少,盆花以长寿花、盆菊、迷你玫瑰等等为主,品质也很高,但运送费用高。 比利时盆花年贸易额为1.85亿美元,西洋杜鹃是大家再熟悉不过的产品,其他盆花占很少数。 荷兰花卉产业的见闻 欧洲花卉以荷兰为最主要产地,也是生产中心,但因先宣布荷兰为疫区后,对一些特定产品产生管制。因此转向非疫区的丹麦采购同类产品代替,但又由于丹麦以生产小型盆花为主,造成有些产品很难找到货源。 欧洲气候四季变化,日夜温差很大,因此冬季生产依赖温室,而为稳定收益,温室也成为在欧洲生产盆花的必要设备。所以生产的种类明确区分为室内栽培及室外栽培。室外的部分,生产种类以球根类、宿根类、柏类及松类等,这些产品在冬季产地看时,都是光秃秃,有干无叶,呈冬季休眠状态,除少数常绿树外,此时室外很少有一点绿意,更看不到茂盛的花卉。在等到春季来临,才重新生长。 欧洲室外生产,产量很大,以开放田间经营,开春时种植,而在冬季来临前会不会产生人为操纵及垄断市场呢?其实不可能。在荷兰,因业者所有盆花交易,不论是经拍卖或私下交易,所有的帐款还是都经由拍卖市场转帐,操作几乎是不可能,而且是经契约行为约定期限的。故虽有私下交易也不会造成问题,也少有契作行为,因其拍卖功能强,市场大,随时能销掉产品,差别只在价格波动范围的大小。而私下交易,通常利润成数稳定,业者也愿意,交货不论是经拍卖市场或直接交付到出口商包装场,都没影响,但荷兰业者却不喜私下交易,除非私下交易的对方已有信任基础。加上业者由生产成本分析,定合理利润,销货渠道畅通,市场稳定,以长期生产为目标,货多减价或货少惜售的情形,都很少发生,更不可能低于成本出售,影响多年拍卖运作的成果。 唯一一次例外,是2年前,因世界整体经济不景气,使得荷兰有搬家业者倒闭,但最近又回常轨,而且新投入的生产场越大,设备越好,投资惊人,产量也"惊死人"。 室内的盆花生产,以温室栽培为主。一般温室的基本设备,包括加温、给水、上盆自动化的设备、输送带等。有的生产设施面积小,生产规模也小,一般设施仍以玻璃为主,有些以床架来生产,也有些直接以地面生产配合淹灌,就节省床架的成本支出。植床式的栽培以喷灌为主。栽培管理流程以人工管制为主,对人工依赖也高。新的设施,则趋向半自动或全自动生产。半自动的生产设施,除具备基本的栽培管理设备外,灌溉、温度、光照及环境湿度,都完全由电脑程序及感应器感知变化后来控制。全自动的设施更是可观,设置的成本高,投资金额之大,生产单位面积以11.3万平方米以上计,而且通常以不超过5个人工管理。生产过程中除了定植是需要人工进行,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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