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发现一个性状优良的新型植物,你将做何打算?如果你决心让这个新发现走向市场,你知道处理好哪些事情就能让它成为炙手可热的俏销产品吗?--
身处拥有上万种产品的花卉苗木业,要想确定自己的新发现确实是新品种,的确是件比较困难的事情。越来越多的澳大利亚花卉苗木生产商开始为开发新产品向该国园艺专家求助,专家认为,如果你确信自己已经找到具备市场开发潜质的新型植物,那么你需要做下面的事情:
首先,保护好你的新发现,不要让其他人看到它,并且有机会得到它。其次,仔细观察这个植物,选择一段比较长的时间作为产品性状观察期,观察其生理性状是否稳定,并且将每天的发现都记录下来。如果有高级照相设备最好将植物每天的变化都拍摄下来,作为资料保存。第三,检查自己的园艺产品参考目录,看看是否有该产品的记录。因为很多所谓的新产品其实就是现代产品的"祖先",由于经过多次杂交,致使其原有生理性状发生改变,进而被人误认为是新品种。第四,通过书面材料和互联网等方式最大限度搜寻植物品种最新流行信息,其目的是查看这个新发现是否已在其他地区或者国家出现。第五,直接请教各方面的专家,向专家介绍你的新发现,咨询专家的意见。在这个过程中,植物育种专家、对于此种植物非常了解且经验丰富的生产者或者植物学家都是很好的选择。
在做完以上功课之后,如果植物性状表现非常稳定,并且值得进一步开发,那么生产商就可以进行下一步操作。
第二个重要环节就是与在管理、销售新产品方面很有经验的业内人士探讨有关产品市场开发的问题。在确定市场发展目标之后,就要完成下一步工作---申请植物育种权,或者为该产品命名并为其注册商标,进而保护产品的权益。
植物育种权(PBR)是一种纯商业性质且具法律效力的品种注册权,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类型。所有已申请PBR的产品不能以任何名称、任何形式在未经其育种权所有人和合法代理商批准的前提下销售,否则出售该产品的经销商要承担法律责任。与之相比,为产品注册商标则是生产商采取的更为普遍的保护产品权益的措施。但是,在注册商标时有一个环节非常重要,那就是产品商标名不能与产品品种名称相同。确保产品权益不会受到侵犯之后,生产商就要与职业经销商联系,协商产品销售事宜。协商涉及的问题包括版税、销售期望值和销售时间。此外,生产商还要和律师商讨与法律有关的各项工作,并与参与新产品开发的所有机构团体签订合约。然后,就可以开始产品商业运作了。
总之,在经历了上述环节之后,生产商便可将主要精力投入到生产新产品的工作之中,为扩大产品规模,进一步占领市场做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