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的机会,只能靠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更新知识。由于缺乏投入,花卉研究中心的研究设备很差,因此也只能从事一般的育种工作。
据农科院园艺所花卉研究中心有关人士反映,在花卉的科研上,除了人才瓶颈外,研究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也不可忽视。一般一个课题需要科研经费20万元左右,但现在一个花卉科研课题只有4万到5万元,最多的一个课题也只有科研经费10万元。为了保证科研,中心只得“不务正业”搞种苗生产,靠出售种苗的收入来支持花卉品种开发、种植技术研究。科研人员大部分精力在市场化运作和经济效益上,花卉科研攻关的效率不能不受到影响。
培育自有花卉品种刻不容缓 相对于云南而言,荷兰的自然条件要差得多,但它能够成为世界花卉强国,其中的重要原因是培育了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品种。而云南种植的大宗商品花卉品种中有90%以上是从国外引进的,这意味着如果我们不支付专利费,就得不到好的花卉品种,在产品出口时也会受到严格限制,这无疑挫伤了国内企业进行花卉新品种开发的积极性。加入WTO后,保护花卉知识产权,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花卉品种,对云南花卉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云南英贸花卉产业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认为,加入WTO前,很多外国公司都没有在中国申请新品种的知识产权保护,根据“不申请、不受理”原则,外国新品种受到的知识产权保护相当有限。加入WTO后,根据协议内容,在第三国受到保护的花卉品种在中国将自动受到保护,这显然加大了对花卉终极产品的保护力度。据了解,国外的花卉进口商协会、生产者协会、繁殖者协会正在与日本海关合作,通过
法律手段对花卉终极产品进行监控,维护育种者的知识产权。正基于此,我国已经有几批鲜切花在日本海关受到警告甚至是补交专利权费等相关处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云南大型花卉企业比较注意保护国外花商花卉品种的知识产权,但一些小的花卉企业则在引进种苗后进行大量繁育并在市场上销售,这些有悖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行为使国内遵守游戏规则的花卉企业也受到株连,以致于国外花卉种子商拒绝把高档花卉品种卖给我国。昆明满天星花卉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伟东就此说:“加入WTO后,各国对种苗保护更加严格,但我们对国外花商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得很差,外国花商不愿意把好的花卉种苗卖给我们。满天星公司与荷兰合作很好,荷兰花商也很满意,但基于中国花卉产业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缺位,它们也不再卖种子给我们了。”
面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尴尬,不仅国外花卉商难以涉足,就连中国本土企业有时也会一筹莫展。2000年,昆明杨月季园艺有限责任公司从野生花卉中培育出鲜切花“桔梗”,在日本、香港市场都受到欢迎,每枝价格比玫瑰高几倍。但很快就被农民大面积种植,公司只好因此放弃生产。
为此,业内人士指出,考虑到云南绝大多数花卉企业规模不大,资金不多的现状,如果靠花卉企业建立开发机构培育具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名花品种,目前很不现实。陈伟东原是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所专门研究花卉的科技工作者,他说:“利用野生花卉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花,单靠企业不行,因为培育一个名花品种时间很长。荷兰花卉品种的培育在起步阶段是由政府来办,发展后期才是以企业为主。”
陈伟东建议,云南用野生草木花卉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花很有前途,成功率也高。首先要保护好野生资源,这是云南的优势。应从西方想要但又没有的花卉入手,然后由花卉界、植物学界的权威拍板选定好品种,再驯化、育种,由政府出面组织花卉新品种研发工作,这样形成云南自己品系的花,创立自己的花卉品牌,从而根本改变依赖进口品种、长期受制于人的被动局面,实现云南花卉进一步扩大国际、国内市场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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