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人。
6.林木种苗质量提高,森林火灾形势严峻,林业有害生物呈偏重发生态势
2004年,全国种子生产能力达2600万千克,其中:良种生产能力 190万千克,优良穗条生产能力达24亿条(根);全国苗木产量接近480亿株。林木种苗国债投资29,413万元中,其中,林木良种繁育中心1922万元;良种基地13,960万元;采种基地11,700万元;省级种苗示范基地606万元;种子检验、加工等基础设施建设957万元;种质资源268万元。
森林火灾严重。2004年,全国共发生森林火灾13,466起,比2003年增长28.7%。火灾受害森林面积14.2万公顷,比2003年减少68.5%。因森林火灾伤亡252人,比2003年增加110人。
林业有害生物总体上呈偏重发生态势。全国主要森林病虫鼠害发生面积945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6.3%。其中:森林虫害744万公顷,比2003年增长3.6%;病害76万公顷,与2003年基本持平。
7.林业工作站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国有林场改革方向确定
2004年,全国完成林业站基本建设投资27,811万元,其中国家投资4074万元,地方配套23,737万元。全国新建乡镇林业站455个,938个林业站新建了办公用房,1605个站配备了通讯设备,924个站配备了机动交通工具。完成林业站建设合格县200个,全国林业站建设合格县的数量达到2073个,占有规划建设林业工作站任务县的84%,比2003年提高8个百分点。
全国国有林场已达4466处,经营总面积5667万公顷,有林地面积3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22亿立方米。国有林场累计人工造林保存面积1000余万公顷,抚育和改造天然疏、残林1600余万公顷,营造管护灌木林670余万公顷,已有3200个国有林场消灭了荒山。
针对国有林场存在的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政策支持不到位、发展后劲不足、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的国有林场经济陷入困境等问题,国家林业局会同相关部门在联合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了《关于加快国有林场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明确了不同类型国有林场的建设方向和目标任务,重新核定生态公益型林场的事业编制等推进国有林场改革的基本思路和主要措施。
8.林业国际合作与交流成绩显著
2004年,共争取到荷兰、德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以及联合国粮农组织、国际热带木材组织、世界银行、欧盟等国际组织(机构)无偿援助项目83个(含小渊基金项目48个),其中双边合作项目58个,多边合作项目25个,受援金额达3989.3万美元,项目完成以后可增加项目区造林面积2.21万公顷。同时,在引进国外智力、开展植物新品种保护、森林认证等方面的林业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成绩突出,与国外签署的部门间林业合作协议已累计达32个。在专项国际合作方面,与意大利环境部开展赤峰敖汉青年造林项目;承担联合国粮农组织“全球干旱地区土地退化评估(LADA)”项目;实施了“中国湿地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可持续利用”GEF项目、湖北通江湖泊湿地保护项目、湖南湿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项目、中荷湛江红树林保护项目、黄河中游湿地保护项目、米埔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培训项目;与澳大利亚和日本等国共同推动建立亚太地区保护水鸟的国家间合作伙伴关系;同时继续推进亚太迁徙水鸟网络建设等。在履行国际公约方面,全面履行和积极开展《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湿地公约》、《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框架下的各项活动,推动了公约的进程。
9.进一步强化林业重点工程管理,不断完善各项林业政策
继续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管理。2004年8月,国家林业局出台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森林管护管理办法》,对工程管护的组织管理、管护责任、监督与检查、奖惩措施做出了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森林管护。
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2004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完善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的通知》,规定从2004年起,原则上将向退耕户补助的粮食改为现金补助,进一步完善了退耕还林粮食补助办法。为积极推进林业标准化工作,2004年1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工程人工造林初植密度标准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在退耕还林工程建设中,按营造生态公益林、经济林初植密度标准规定执行,完善了林业质量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
推动京津风沙源工程区沙产业发展。2004年7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加快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沙产业发展的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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