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更新,而不是大规模、激进的城市改造。要充分发挥城市居民对于自己所居住的街道、传统民居、院落的理解,让他们参与其中,进行有机的更新。特别是在传统民居中,应该倡导以院落为单位的小规模、微循环、渐进式的改造,而不是非常激烈的一刀切式的推倒重来。
《瞭望东方周刊》:这是否又牵扯到房屋产权的问题呢?
单霁翔:是的。过去我们城市改造,房屋产权收归城市管理部门,政府背上很大的包袱。如果充分利用产权机制,使千家万户都承担起维护、保护自己住房、传统建筑的责任,老百姓的积极性和能力是很大的。
最近这方面也听到一些新的消息,比如北京南城的四合院,每平方米价格升高2000元,在房地产交易中走俏,而北京内城东西城的四合院单价已经达到10000~15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这说明传统四合院被人们认为是很有价值、难以取代的东西。
不弄清文物家底是我们的失职
《瞭望东方周刊》:从文物到文化遗产,看起来这些年来文物部门关注的重点范围一直在扩大。
单霁翔:的确如此。人们对于文化遗产保护有一个转变过程,最初偏重鉴赏和收藏,认为文物就是可鉴赏、收藏、摆放的实物。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现代考古学进入中国,人们开始重视地下文化遗存,很多不可移动的文物也受到关注。到上世纪中期,人们对于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还只限于遗址、古建筑,随着更多国际理念的引入,古代建筑群的保护成为亮点。
1982年《文物保护法》公布,一个很大的飞跃就是把历史文化名城列入文物保护范畴,这是一个了不起的事件。到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又把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列入文物保护范围,建立起一个从单体文物、历史文化街区到历史性城市的全方位文物保护架构。
还不止于此,这些年“文化遗产”在很多场合比“文物”的使用频率还高,其内涵的新拓展有两个重要方向,一是民族民间文物的保护,特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得到进一步加强,目前也在考虑立法;另一个方向是文化空间、文化线路、文化景观等新品种的出现,比如京杭大运河、长城、茶马古道、丝绸之路等,有形的文化遗产和无形的文化遗产结合在一起,成为不可分割的共生体。
《瞭望东方周刊》:是否也要谨防另一种倾向,就是地方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急功近利的做法?
单霁翔:媒体报道比较多的是两方面的问题,一是申报世界遗产方面,很多城市重在提升城市知名度,获得更多效益,真正从文化遗产保护的角度考虑的比较少,出现“重申报、轻管理”的现象。目前国际上对于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制度也进行了更新,每年一个国家只能申报一处,所以现在也就不需要过去那样很长的、要十几年才能申报完成的预备清单,我们可以选择那些既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又有申报积极性的单位,在达到文化遗产标准后才能列入清单,而不是看申报积极性如何高涨。第二个问题是对于文化遗产、文物保护单位合理利用的问题。一些文物在开发中不注意保护真实性和完整性,不科学地修缮,这种事情时有发生。
《瞭望东方周刊》:“十一五”期间你对于文化遗产保护最大的期望是什么?
单霁翔:我个人特别希望搞一次全国文物普查。我们国家已经有两次文物普查,文物保护领域因此受益匪浅。第一次是1956年,第二次1981年,动员全国文物系统的力量清理家底。通过普查,登记在册的不可移动文物40万处,陆续公布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有1271处国家级,7000处省级,6万处市县级。即便是经历“文革”,列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代遗存也都得以保全。从上次文物普查到现在已有20多年,人们对于文物的认识已经有了很大的不同,在目前认识的基础上再进行普查非常必要。
我国现在是城市化加速发展时期,很长时间内大规模建设都不会停止,文化遗产受到威胁的状况还可能继续发展。这个时候把有价值的文化遗产明确地告诉社会,是我们的责任。如果文物部门都没有弄清家底,没有告诉公众,那是我们的失职。
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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