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北京兰中农商技术开发中心与荷兰莫尔海姆玫瑰贸易公司、法国梅昂国际公司在北京成立了莫尔海姆(北京)园艺科技有限公司,作为MEILLAND,INTERPLANT,JANSPEK,FRANKO,LEX+以及荷兰菊花育种协会等6家国际月季和菊花育种公司在中国的业务代表,工作重点在推广新品种和保护其新品种权。近日,记者就国内保护月季等植物的新品种权问题,采访了莫尔海姆(北京)园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袁向阳。“这是外资公司对中国市场信心的体现,也表明了国外育种人要加强在中国的新品种权保护。公司目前在新品种权保护工作的开展上,对国内企业以协商为原则,引导为主要方式。”袁向阳说。
“从企业的利益出发,使企业获得更大的回报,是引导国内企业合法使用受保护新品种的有效方法。”袁向阳介绍,在目前的
花卉市场上,想得到高利润,就要靠出口,而只有受国际市场欢迎的新品种才会受到进口商的青睐。“我们不但要引导大家合法使用受保护的新品种,还要引导大家种好新品种,同时帮助种植者进入国际市场。”袁向阳告诉记者,他们会经常到生产基地中,同种植者共同解决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在国外专业育种生产公司的技术支持下,帮助生产者提高生产水平;同时通过推荐,介绍生产者同国际采购商建立合作关系。“企业都会在成本和收益之间算账。”袁向阳举了个例子,“有企业测算,一株正版苗增加8.5元钱的成本,企业能多得12元收益,所以最终决定投资生产正版苗。”
“能够以出口利润来引导国内企业,很重要的因素是国外市场对于盗版产品的严厉打击。在欧盟、日本、美国以及其他有高消费力的发达国家,植物新品种权保护体系比较完善,市场监管程度高,盗版产品如果在这些国家市场上被发现,销售公司和进口贸易商会受到育种人的诉讼追究,结果可能会受到高额处罚甚至要承担刑事责任。严厉的
法律和完善的监督使盗版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空间越来越小,这使得越来越多的国内企业逐渐向合法化生产靠拢。”
“对于国内的侵权,我们主要以协商的办法解决。”袁向阳介绍,这些年遇到的侵权问题,大部分都能在进入法律程序前解决。从堪称花卉知识产权第一案的2003年销毁河北河间侵权‘大丰收’开始,随着市场的发展和维权人的不断努力,曾经盗版成风的一些地区开始了合法化进程,很多企业乃至地方政府意识到保护品种权的重要性,一些规模较大的农户也开始了授权种植。“据我们统计,目前国内月季合法化种植面积接近500亩,这和1999年前后全国几乎没有合法化种植相比,已经有了很大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