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非常重视自然资源保护工作,是世界上较早建立国家公园的国家之一。早在1879年,该国政府就将悉尼以南的王室土地辟为保护区域,并指定为国家公园。据澳大利亚自然保护局统计,截至2000年,澳大利亚共划定陆地保护区5645个,约占该国陆地总面积的7.78%,按照国际自然与自然资源保护联盟1994年公布的标准,其中符合国家公园标准的达576处。1972年,澳大利亚在伊朗签署了《湿地公约》,截至目前,该国共有49个湿地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澳大利亚在湿地及国家公园的保护管理方面采取了诸多有效措施,归纳起来包括以下几点:
(1)建立完备的法律体系,保证湿地和国家公园依法建立并进行管理。许多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积极协助主管部门在湿地和国家公园立法及执法方面开展工作。
(2)创建健全的管理机构,组织稳定的管理员队伍,从而保证湿地和国家公园的各项管理措施和执法活动更加合理,更具科学性。
(3)每个国家公园都有一个科学、系统的建设规划。规划包括以下内容:国家公园区域范围划定、发展目标、资源调查与分析、问题与对策发展预测、计划评估等。这些计划一旦公布,就将严格执行,而且每5年修改一次。
(4)国家公园管理部门与科研单位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很多科研人员都在国家公园内进行自然科学和环境保护等课题的研究工作。
(5)澳大利亚的湿地和国家公园的宣传教育工作也做得十分到位。各地通过多种形式的展示活动、发放宣传图册、配备专业讲解员,使湿地保护及利用、国家公园自然环境特点等科普知识被公众所了解,使资源保护和防止污染成为公众的一种自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