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企业三种形态
“家族企业”是一个很宽泛的指称。家族对一个企业的控制,必然体现在控股权、经营权两个层面。实际上,家族企业可分为三种形态:
(1)家族控股的企业:家族凭借所持有的股权数量掌握对公司的探制权,家族成员不一定直接去参与经营管理。家族成员所拥有该企业股权的总和,至少足以占据第一大股东地位。至于家族所持股权的具体份额,差别很大。沃顿家族持有沃尔玛公司的股权份额为38%,福特家族持有福特公司的股权份额为40%,伊藤家族持有日本Ito-Yo kado公司的股权份额仅有15%。
(2)家族经营管理的企业:核心是有两名以上的家族成员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前提是家族控股,否则大股东不可能容许有这种人事安排。所以,这种家族企业实际上是家族控股并直接经营管理的企业。
(3)家族传承经营管理权的企业:核心是企业的经营管理权由家族的成员继承,同一家族至少有两代直接参与这家公司的经营管理。前提是家族控股并由家族成员经营管理,这是狭义的,纯粹的家族企业。简而言之,所谓家族企业,一般是指由同一家族的成员联合控股或由两名以上的家族成员直接参与经营管理的企业,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在家族内传承的企业。只要符合这三种情况中的一种,就可视为家族企业。
凝聚力创造生产力
顾名思义,家族企业是以家族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企业。血浓于水的亲情是家族企业形成的基础、维系的纽带,也是家族企业低成本、高效率的源泉。任何企业的成功,都需要有一群意志坚定、相互信任且具有为企业利益而乐于奉献的骨干组成的团队。而家族成员之间以血缘为纽带的亲情,容易使大家意志坚定,容易使大家相互信任,容易使大家为了企业的利益而乐于奉献。在创业初期或遇到资金困难时,家族成员不仅可以倾情投入,甚至可以不计报酬,这种血浓于水的亲情是一般的关系难以替代的。
血缘和亲缘关系具有超强的凝聚力、信任与忠诚度,这是家族企业最大的优势。家族企业主要成员不仅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而且有亲情的粘合剂,容易使彼此之间更为融洽,更容易沟通,从而决策快,管理成本低,容易保护商业秘密等。企业能够极大地降低内部监督成本,从而使家族企业具有顽强的生命力。
“家族式企业”这种带有贬义的称谓,其中的一个含义是家族企业有个“家长式的权威”。其实,从管理学的角度观察,企业的治理不仅需要权威,而且需要一个绝对的权威,“总裁”的称谓意味着什么?“家长”、“掌门人”的家族权威,倒为家族企业的统帅人物的决策顺利实施推展提供了保证。
两权有纽带,代理成本低
家族控股并由家族成员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有些企业的经营管理权还由家族的成员继承,这是目前国内家族企业的重要特征。
目前国内的家族企业,有些是所有权与经营权合一,有些规模较大的已由家族不同成员分别掌控所有权与经营权,包括把企业经营权传交给下一代。
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由家族不同成员分别掌控,从家族整体上说固然仍属于“两权合一”,严格说起来已经分开,只是仍旧保持着家族的脐带。家族企业成功的实践显示,这种有血缘、亲缘纽带的“ 两权分开”,倒有效地降低了“代理人风险”、“代理成本”,反而是家族企业的优势。
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委托专业经理人代理经营管理,确实是股份公司制的主要特征之一。但是,由此伴生的“代理人风险”、“代理人成本”问题,已成为现代企业制度最头疼的难题。
“委托代理”是有成本的,而且成本很高。除了要付高工资,用期股激励,还有监督成本。家族企业的所有者如果有能力亲自经营企业,至少节省了委托代理的成本。由有能力的家族成员经营管理,代理成本也低得多。
可信是企业选择高层管理人员的首要条件。血缘、亲缘关系的纽带,对经营者是一种无形的约束。他若做出营私舞弊的行为,所要承受的心理压力、付出的代价都比外部人大得多。
事业激情,动力传承
“不只是为了财富”。有些家族企业的元首曾如此表白。不排除其中有作秀的成分,我们也没有理由怀疑其中包含的真情。
对于那些已拥有巨大财富的家族企业元首们来说,财富的继续增加,不是为了改进自己的生存质量、而是他们的激情没有衰退。这恐怕不能用“贪财”去解释,更多的可能是基对于事业的追求。
企业的经营需要有事业心,企业的主业往往就是一桩事业。“愚公移山”故事中老愚公一家人的移山壮举,凭的是事业心。如果这桩事业可以谋生,就可以成为“移山”的项目公司,成为一家标准的家族经营的企业。
同仁堂的乐氏家族,世代传承的理念,就是把药店作为一桩事业经营。家族企业与其他公司的重要区别在于家族企业的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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