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语》里有这样一个故事:鲁国制定了一条
法律,如果鲁国人在外国沦为奴隶,有人肯出钱把这些沦为奴隶的鲁国人买回来,可以凭“发票”到鲁国国库领取“国家补偿金”。这个法出来后,大大推动了鲁国人的救赎行动,产生了极好的社会效果。
子贡是孔子门下最有钱的弟子之一,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他在周游列国途中,遇到了一位鲁国奴隶,于是花钱把这个人赎出来。子贡觉得自己应该做得更高尚一些,于是把那些“收据”、“发票”全部当众撕毁,并声称:愿意自己承担所有的费用,不向国家报销。这个行为轰动了整个社会。
子贡回国去见孔子,孔子吩咐学生说:“子贡来了你们拦住他,因为我不想再见到这个人。”
子贡感到很委屈。于是他冲破阻挡,见到孔子。
孔子说:“你的行为没有损害你自己的行为价值,却损害了国家的法律。因为你,从此,这个法律再也没有明确的社会效果了。”
子贡的榜样被舆论传播之后,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因为后来者再也不能以正常的心态去向国家报销。因为不能有效地实施这种报销制度,所以肯于出钱赎买的人就越来越少。
在子贡看来,他做得非常“好”。而在孔子看来,子贡虽然做得“好”,却没有“做对”。
“做对”不是自己主观认为的“高尚”、“好”。子贡的做法显然是不符合要求的,所以自然会影响到政策执行的效果。任何工作只有符合客观要求,才能进入可执行的过程,从而达到预期的效率和效果。
“做对”就是符合要求,而不是“好”或者“最好”。这是一条简单的道理。
很多时候,我们拼命地工作,我们为了工作放弃一切,也损害了一切,包括损害我们的家庭、我们的朋友、我们的环境和自然,可是到头来,我们会发现:我们所做的可能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所付出的,在别人看来,可能只是像一群辛勤的蚂蚁,把一块石头搬回了巢穴:我们所搬回的,无论如何,也只是一块石头。在大多数情况下,“做好”并不代表“做对”。
如果你去问一下,你会看说明书吗?我相信每个都会说:“会”。如果你再问一个人,这里有一颗螺丝钉,还有一张关于如何将螺丝钉拧上去的说明书,你认为这个人会把螺丝拧好吗?很多人会说:“肯定会啊!”可是我告诉你,在大多数情况下,80%的人不会把那颗螺丝拧好!因为他们并没有仔细看说明书。他们会在失败第二次、第三次的时候,才会想到说明书,才会在看了说明书以后,幡然醒悟。
为什么我们总是做不对?
为什么我们总是犯这样幼稚的小错误?我们总是习惯于怠慢、看着办、模棱两可和差不多,我们从没有想到工作就是去做对的事情,做对就是做符合要求的事!
我们不仅可以把事情做对,而且还可以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第一次把事情做对才是最便宜的经营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