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沙改土”、“引水治沙”等方法使一些地方初步实现了由“沙进人退”到“人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榆林摄)
土地沙化是我国最严重的生态问题之一,也是当前生态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土地沙化不仅恶化生态环境,而且破坏农牧业生产条件,加剧沙区贫困,给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极大危害。
面对严峻的土地沙化形势和艰巨的防沙治沙任务,沙区广大干部群众发扬“沙害不除、治沙不止”的精神,积极投身防沙治沙的伟大实践,与沙害进行了长期艰苦的抗争。
治沙:半个世纪的民族心声
新中国成立不久,我国即向沙害宣战。1958年国务院召开西北内蒙古6省、自治区治沙会议,决定由中科院组成治沙队开展治沙及研究,在沙区开展了以植树造林种草为主的群众性治沙活动。在冀中、冀西、陕北、豫东、东北西部、内蒙古东部等广大沙区组织实施了防风固沙林建设。从此,拉开了与沙害抗争的序幕。
改革开放以来,进入了工程带动、政策拉动、科技推动、法制促动的快速发展新阶段。1978年我国启动实施了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专门解决三北地区的土地沙化和水土流失问题。1991年国务院批准启动了全国防沙治沙工程规划纲要。至此,我国有了防沙治沙专项工程。
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全面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四期工程、退耕还林工程、退牧还草工程、小流域治理工程等一批重点生态建设工程。按照“预防为主、科学治理、合理利用”的方针,实行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先急后缓、重点突破的原则,采取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林业、农业、水利、扶贫、移民等相结合的措施,综合治理沙化土地。近年来,全国各类工程年均治理沙化土地190多万公顷。
2002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正式施行,随后出台了《营利性治沙管理办法》等一系列配套规章。2005年2月,国务院批准《全国防沙治沙规划》,明确了防沙治沙的目标和任务,对全国的防沙治沙进行了科学合理的布局,沙化土地治理进入了按规划治理的阶段。2005年9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沙治沙工作的决定》,明确了新时期防沙治沙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战略重点和政策措施,为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推进防沙治沙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多年来,治沙工作坚持防沙治沙地方政府负责制。国务院批准成立了中国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专门研究解决防治荒漠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沙区各级党委、政府“一把手”亲自挂帅,一级带着一级干,一任接着一任干。沙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每年要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防沙治沙情况,全面推行地方行政领导防沙治沙任期目标责任奖惩制度。
治沙驶上快车道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经过几十年、几代人的不懈努力,我国防沙治沙事业取得了重要进展,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第三次全国荒漠化沙化监测结果显示,我国沙化土地首次出现了净减少,2000年至2004年间,全国沙化土地面积减少6416平方公里,由过去年均扩展3436平方公里转变为年均减少1283平方公里。
国家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表示,防沙治沙有效地改善了治理区生态环境,为农牧业生产提供了生态屏障,推进了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生产方式转变,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地方经济发展。
全国已有20%的沙化土地得到不同程度的治理,重点治理区的林草植被覆盖度增加20个百分点以上。沙化严重的西部地区平均森林覆盖率由5年前的9.03%提高到12.54%,增加了近4个百分点。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区与启动时相比,林草植被覆盖度普遍增加了20%以上。一些地方的生态状况明显改善,大江大河的泥沙淤积逐年减少。
治沙工程还促进了民族区域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沙区农牧民每年人均从防沙治沙中获利230多元。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后续产业为地方财政增收平均贡献率约20%,有137万人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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