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新闻发言人曹清尧20日宣布,经国务院批准,国家林业局日前批复黑龙江省伊春市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这标志着社会普遍关注的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启动,也意味着此后个人可以承包国有林场,50年不变。
业内人士称,这次改革最大的突破就是触及了产权。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都交给了职工,使职工利益和国有林区造林、营林的事业完全融为一体。
今年34岁的伊春市乌马河林业局职工蒋永彬,在一次性交清62901元后,将9.3公顷国有森林正式买到了自己的名下。蒋永彬高兴地对记者说:“跟林子打了几十年交道,谁不想有一片自己的林子呀!现在我晚上睡觉都琢磨怎么把林子伺候好。”
我国重点国有林区--黑龙江省伊春市今年在全国国有林区率先进行了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从400万公顷国有林中拿出八万公顷林地交给职工进行承包经营,承包期50年。

国家林业局有关人士表示,经过了20余年的探索和实践,国有林权改革开始正式“破冰”。改革的目标是提高林地的生产力,提高森林资源的集约经营水平,建立森林资源统分结合的经营管理新机制。此举对于推进重点国有林区经济体制改革,提高林业生产力,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全国惟一的改革试点
伊春市素有“中国林都”之称,是我国开发最早的国有林区和重要的木材生产基地。自1948年开发建设以来,共为国家生产木材2.3亿立方米。由于长期过量采伐,伊春林区自上个世纪80年代中后期开始陷入了可采林木资源濒临枯竭、经济危困的境地。
据资源部门统计,目前伊春林区的活立木总蓄积和可采成过熟林蓄积分别由开发初期的4.28亿立方米和3.2亿立方米减至2.05亿立方米和320万立方米,分别下降了55%和98%。目前,伊春市16个林业局中有12个林业局无林可采,其余四个处于严重过伐之中,林区大部分职工只能依靠每月约300元的工资维持生活。
伊春市市长许兆君说,长期以来由于国有国营林业体制安排,林业产权虚置,经营与责任主体缺位,责权利严重不统一,直接导致了林区人“靠山吃山”、“资源依赖症”严重,毁林、盗伐等现象屡禁不止,陷入了越穷越砍、越砍越穷的恶性循环。由于林业投入严重不足,林业经济也随之萎缩。如果不从制约林区发展的深层次体制上搞突破,伊春林区将会失去继续发展的动力。
与伊春林区一样,我国其他国有林区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体制性、结构性、资源性、社会性矛盾,制约着国有林区的发展和森林资源的保护。2003年以来,伊春市在全国率先停伐天然红松林,同时集中精力探索体制改革和经济转型,努力争取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2004年4月,伊春市被国家林业局确定为全国惟一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始准备相关实施方案。
林子就是“绿色银行”
按照规划,伊春市今年从五个林业局15个林场所中拿出八万公顷商品林,试点进行林权改革,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林木的处置权全部交给职工,一定50年不变,并允许转让、继承、变卖。林业职工“家家有其林、户户有其山”的梦想正在变为现实。
乌马河林业局已有120多户职工与林业局签订了国有林地承包经营合同。合同约定,承包人可以在林内栽树、按照规程改造低产林和次生林,可以进行木耳栽培等林下经营活动。乌马河林业局伊东经营所资源站长任国强说:“全所200多户职工,近一半人都想参与承包林地。大家都算明白了,现在买一公顷林地,即使长得慢些,10年后也肯定能收回本钱,剩下的就是纯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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