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委书记到林业局长,从林业局长到基层林业干部,同一个问题,成为林改后福建省永安市林业发展的一道“必答题”:林权证除了作为农民拥有山林的财产证明外,还能有哪些用途?
用途一:抵押贷款 2004年5月,永安市林业局向市政府提交了一份研究报告《发挥信用贷款平台,解决林业融资“瓶颈”》。不久,永安市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挂牌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与永安市政府签订了林业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在全国率先开展林业融资贷款业务。永安市拉开了全省林业投融资体制和信用体系建设的帷幕。
2004年初,永安市林业局在农村信用社存入100万元风险担保金,由农村信用社向林农发放了第一笔100多万元贷款。中国人民银行永安支行行长郑杰说:“现在农民除了房屋,没有什么资产可以用来抵押贷款,而房屋又无法处置,这是农村信贷迟迟得不到突破的重要原因。”
林权改革以后,具有
法律效力的林权证,为金融部门农村信贷找到了有效的抵押凭证,通过开展林权证抵押贷款,过去的“死”资产盘为“活”资产。
效果:林农获得启动资金 “有资金才能运作啊!”洪田镇洪田村文山家庭合作林场股东周爱民说。2004年初,他向信用社贷款20万元,买了400亩山场。当年年底,又向开发行贷款20万元,买了500亩杉木林。去年,他又两次向开发行贷款90万元,扩大经营规模。
洪田镇亨雅竹业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同样因得到开发银行220万元贷款而兴奋不已:“这笔资金解决了今年开春备料所需资金的1/3,真是雪中送炭!”
截至8月底,永安市已有国家开发银行、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等3家金融机构开展了林权证抵押贷款业务,向林业企业和林农发放贷款1.69亿元,受益企业16家、农户202户。
用途二:产权流通 山林是重要的生产要素,确权到户后,一个规范的交易市场随时可以买卖,这是林改成功所在,是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有效途径。
永安市林业要素市场负责人刘永川说:“以前要二三十年才开一次‘门’的‘绿色银行’,现在随时都可以开门营业。”
林改后,拥有林权证的林农通过产权流通,使活的资产变成了活的资金。林农如果仅拥有一本产权证而无法处置变现,林改的作用就要逊色许多。产权重要,但在农民眼里,处置权更重要。
2004年,永安市在构建林业融资平台试点工作后,即着手建立与林木资产流转相配套的林业要素市场,成立林权登记管理中心、林木资产交易市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心等配套机构,加速了抵押物的变现能力。
48岁的永安市洪田林农张林生有两个孩子读书,年年为筹集学费发愁。林权证发到手后,他把自己名下的40多亩林子到林业要素市场交易登记,评估变现,解了燃眉之急。
产权的流转,促进了林地、林木价值的高效利用,又依托林业要素市场推行了现货、期货、期权、临时性的流转交易。目前,全市已完成林权流转交易面积30.07万亩,交易金额达2.83亿元。
效果:山林投入放心大胆 “过去,竹山只是我们村民口袋里的‘零花钱’,冬天挖几斤冬笋卖、开春榨几斤闽笋干。”回想起20年来竹山的变化,上坪乡龙共村村民杨国松颇有感触:“我做梦也没想到,竹山会变成我们的‘绿色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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