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六顺乡不少社的集体山林,没有卖林合同就被公司砍光,每家人只分到不多的钱。
第四种,村官卖林,有卖林合同,群众不知情,没签字,没分钱——这种情况极为少见。六顺乡高笕槽村委会大荒坝社的山林被卖即为特例。社长祁家学告诉记者:“我们在村委会见到了村委会与福通公司签定的合同,每亩才卖120元钱。我们问村主任李正安要钱,他说,‘钱没有了,用掉了。’8月10日乡里的杨副书记到我们村来,我又找他反映情况,杨副书记说,‘你们不要钱,山还可以给你们;你们要钱,钱不给你们,山也不给你们。’”
祁家学和副社长赵培荣还介绍,大荒坝社的966亩集体山林,除295.5亩公益林外,其余的670.5亩山林全被砍光;高山寨的已被砍了100多亩,砍得最多的是南邦河村委会的,有2714亩全砍光。“那是些多好的树啊,平均直径都在18公分以上,砍了就难恢复了。”祁家学和赵培荣慨叹。
大规模伐林行为是如何“合法化”的 就这样,在利益的诱使下,不管是群众自愿也好,村官欺诈偷卖也罢,数万亩集体天然林通过四种途径卖给了林业企业。接下来政府考虑的是如何给予林业企业足够多的砍伐指标让其砍树行为“合法化”。
记者调查发现,为了让福通公司等林业企业皆伐集体天然林的行为“合法”,除翠云区林业局外,翠云区的有关部门也纷纷下达木材指标给林区所在的乡镇。据记者掌握的资料,2005年,六顺乡共收到翠云区各部门下达的木材指标8600立方米(未包含区上安排的专项指标1000立方米),其中,翠云区林业局以翠林字2005109号文下达商品材追加指标1600立方米;翠云区发展改革局以翠发改发200550号文下达木材生产指标4500立方米;翠云区计划局以翠计发200510号文下达木材指标2500立方米。2006年,六顺乡的木材指标又增加到9000立方米,翠云区发展改革局以翠发改发2005123号文下达木材指标6000立方米,另又以翠发改发200643号文下达商品材追加指标3000立方米(含低产林改造922立方米)。
一个区林业局在一年之内下达如此多的木材指标尚可理解,但翠云区计划局和发展改革局也向各乡镇下达大量的木材指标,却让人不解。记者咨询了有关专家,专家解释称,“只有林业主管部门才能下达木材砍伐指标,其他部门没有权力更没有资格下达,如下达不但违纪更是违法。”记者又致电国家林业局驻云南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该办事处监督处的李处长果断地告诉记者,木材砍伐指标必须先由政府批准,再由林业部门下达,其他任何部门都无权下达木材砍伐指标。
上述这些木材指标经六顺乡政府分配到各村、社,其用途有的用于“完善基础设施”,有的用于“滇西南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配套及火灾农户专项补助”。六顺乡政府强调:“由各村民小组自主选择采伐企业,到林业部门审批和申办相关手续后实施采伐。”
为什么老百姓想弄点木材指标非常困难,而林业企业要皆伐集体天然林时,翠云区林业局及有关部门却纷纷下达大量的木材指标呢?当地农民告诉记者:“我们农民拿不到指标,但那些公司的老板却有通天的本事拿到,甚至有的公司卖林合同都没签好,就从政府有关部门拿到了砍伐指标。那些公司都是有来头的,不然怎么敢砍我们这么多的山林?”——这个问题记者无从证实,但农民都这么说。
就这样,在翠云区政府各部门主导支持、各村组村官的全力配合下,翠云区的数万亩集体天然林就卖给以福通公司为首的各林业企业,从2003年至今近4年来被一片片皆伐,种上了被林学界称为“绿色沙漠”的速生经济林——人工纯林。而作为全国林改试点的翠云区林业产权改革,也如砍光了天然林后的一座座山头,裸露出了被遮掩多年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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