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全面繁荣。
——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不强迫命令,不包办代替,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建设美好家园。
——必须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把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作为着力点,让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
——必须坚持改革创新,深化体制改革,更新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方法,全面增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筹安排,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区分轻重缓急,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稳步推进。
——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不同条件,抓好试点,总结经验,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防止形式主义,不盲目攀比,不搞一刀切,不搞脱离实际的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
(三)奋斗目标
到2020年,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是:农村经济全面繁荣,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左右,农村工业化、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民生活更加殷实,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低于36%,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农村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村容村貌有较大改观,大部分地区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林木覆盖率达到30%以上。农村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农村医疗体系和各项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不断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水平全面提高,农民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得到保障。初步建成农村生产发展,农民生活宽裕,乡风民风文明,村容村貌整洁,管理科学民主,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实现上述目标,“十一五”时期是关键。到2010年,我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阶段性目标是: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现代农业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提高,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45%左右。农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000元左右,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下降到40%左右,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5‰以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迈出较大步伐,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和村容村貌得到明显改善,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遏制,林木覆盖率达到26%以上。农村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农村义务教育成果进一步巩固,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左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建立,农村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保障制度初步形成。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成效显著,农村基层政权和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得到加强,农村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任务
按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一)围绕生产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积极调整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构建经济发展新格局
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基本实现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的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社会化服务。(1)强化农业基础设施,重点建设38个30万亩以上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抓好小型抗旱水源建设、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面上除涝工程建设,合理布局井、渠、桥、涵,发展喷灌、滴灌等节水农业,实施沃土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不断提高耕地质量,完善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形成田园化生产格局。(2)稳定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优化粮食生产区域布局,推进以优质小麦为主的粮食生产与加工基地建设。实施大型商品粮基地建设和优质粮食产业工程,集中农业项目和资金,扶持71个粮食生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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