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脱贫致富的能力。
(三)全面深化改革,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强大动力。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有条件的地方,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加快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搞好乡镇机构改革、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探索化解乡村债务的有效途径。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扩大支农业务范围。坚持金融创新,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的社区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信贷。鼓励发展农民信贷担保机构,努力改善农村信用环境,解决农户和农村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搞活粮食流通。深化供销社改革,为农产品流通和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服务。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依法规范征地程序,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推进农村小型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
(四)建立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为新农村建设提供资金支持。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健全财政支农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各级财政支出、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和信贷投放,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不断增加对农业和农村的投入,“十一五”期间,财政支农资金年均增长幅度达到12%以上。积极争取国家对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发展给予资金支持,稳步增加省级配套资金投入。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确保一定比例用于以小型农田水利为主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整合现有涉农资金,优化支农资金使用办法。县域内各金融机构要拓宽信贷支农渠道,逐年增加新增存款投放县域的比例。引导农民对直接受益的公共设施投资投劳。鼓励和引导各种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和农村。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工作,加快发展多种形式、多种渠道的农业保险。
(五)着力实施“五个一”工程,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可靠保证。积极抓好“有一个好的带头人、有一个好的领导班子、有一个好的发展思路、有一个好的创业氛围、有一套好的扶持政策”的“五个一”工程。加大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抓好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作风建设,提高基层干部加快发展的能力、执行政策的能力、服务群众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能力,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保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取得扎实成效。
五、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承担起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责任,切实把新农村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加快建立任务明确、分工协调、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工作机制。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优惠政策,采取得力措施,积极支持新农村建设。
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区分不同情况,搞好试点工作,加强分类指导。组织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十县百乡千村”试点工作,通过示范带动、典型引路,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贫困地区要帮助群众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拓宽增收致富门路,千方百计加快发展。基本解决温饱的地区,要着力培育壮大主导产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努力实现新突破。达到或接近小康水平的地区,力争在产业发展、农民生活水平、乡村面貌等方面再上一个新台阶。已经具备社会主义新农村雏形的地方,要谋求更大发展,努力成为新农村建设的排头兵,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广大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必须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把农民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成效的标准,在加大政府扶持、鼓励社会参与的同时,引导农民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让农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破除影响农民创业的陈规陋习,革除束缚农民创业的体制弊端,鼓励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营造农民干事业、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鼓励各种社会力量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组织和引导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知名人士、志愿者对乡村进行结对帮扶。工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农民工入会和维权的力度。共青团组织要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功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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