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西部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完成的退耕还林工程中期评估报告指出,当前我国退耕还林工程在实施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就此该报告提出了六点建议。一、调整规划,统筹考虑,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继续安排好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为反映退耕还林工程实际情况,给各地以正确导向,应恢复以前中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的提法。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考虑国家粮食生产和消费情况及工作的连续性,合理确定全国退耕还林(含已垦草原退耕还草)的总体规模。根据确定的总体规模,搞好包括配套保障措施在内的全国退耕还林总体规划。各省(区、市)按照全国总体规划,搞好本地区的退耕还林工程规划。
二、落实配套保障措施。解决农民的生计问题是保证退耕还林工程“退得下、稳得住、不反弹、能致富”的关键。要把落实配套保障措施放到与退耕还林同等重要的地位来考虑,与退耕还林工程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一下达任务,统一检查。
要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解除农民退耕后吃粮的后顾之忧。有关部门应考虑将西北地区解决基本农田干旱缺水的“集雨小水窖”、“ 小节水”;黄土高原地区既保持水土又有基本农田的“淤地坝”、“ 坡改梯”;南方岩溶地区将旱地改水田的地头“集雨水柜”等,作为退耕还林的配套保障措施来考虑。要加强退耕还草发展草畜业工作,在工程区内开展围栏养畜、草场建设和后续加工产业的建设;将国家发展沼气、小水电代燃料、太阳能、薪炭林的政策与退耕还林工程结合起来,解决工程区农村能源问题;加大生态移民的力度。
三、按自然规律搞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退耕地造林种草应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特别是水资源条件,因地制宜、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封则封,乔、灌、草结合,封禁、休牧、轮牧结合。
干旱、半干旱地区的主要问题是人多水少,原则上应建设人均2亩左右高标准基本农田,退耕地应以草灌为主,积极发展草畜业。在水资源条件较好的地方,适当发展乔木。南方岩溶地区主要是人多地少,耕地质量差。山下原则上要建设人均0.5亩以上旱涝保收的基本农田,山脚坡地发展经济林草,山上以封育为主、封造结合恢复植被。
荒山荒地植被建设应以封为主,封造结合。应将封山绿化纳入退耕还林工程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时,应尽可能加大封山育林的力度。在自然条件特别是水土条件较好的地方,应利用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的机会,发挥我国农村劳动力优势,因地制宜进行人工造林。
四、完善退耕还林工程政策。按“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适当延长退耕还草的补助年限;将封山绿化纳入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内容,出台相应措施和补助政策;研究调整现行的粮食兑现标准和办法;明确退耕还林补助到期后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政策。
五、加强组织协调与工程管理。退耕还林工程涉及各省(区、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国家综合部门需加强协调,理顺关系,建立协调制度和机制,进一步落实各部门的职责。
当前,我国对农村的投入一方面资金不足,另一方面渠道多、资金分散、时有重复,难以充分发挥投资的整体效益。国家综合部门及地方政府需加大对退耕还林地区的投入并加强投资项目的协调和整合。
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要落实各级政府的责任制,按工程项目建设的做法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要积极鼓励民营企业采取各种方式,参与退耕还林工程建设。
国家土地主管部门要依法管理退耕地。制订退耕地的具体标准;实行退耕地的评估制度;利用国土资源部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成果,统一退耕地计量、口径和办法;坚持基本农田不能退,坚决制止边开荒边退耕的现象。
六、加强退耕还林工程前期工作和科技支持力度。加强工程的规划、设计、科研、检查验收和监测等工作,国家在资金上予以必要的支持。制订鼓励广大科技人员投身到退耕还林工程第一线工作的政策。修改、完善退耕还林的有关规程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