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同农业部科教司知识产权处处长邹平联系了3次,才与公务繁忙的她订好了采访时间。8月10日,记者如约赶到时,她正在处理文件。“明天准备一些材料,后天我就要去成都出差。”邹平忙完手头的工作,抬头说道。
邹平此行是参加一个授权品种展示及品种权交易会。“去年我们在洛阳举办过类似的新品种保护宣传活动,主要是为了能使授权的新品种得到商家的认可。因为选育新品种不是最终目的,能把新品种优势转化为商品优势,促进农业发展,才是国家出台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初衷。而我们要做的是通过各种方法让更多的人有新品种保护的观念。”邹平说。
据邹平介绍,按照有关规定,农业部主要负责受理大田作物、蔬菜、水果、牧草及草本
花卉等新品种权的申请。“自从1997 年国家新品种保护条例颁布以来,发生很多可喜的变化:部分经济十分困难地区的农科所通过育种、申请保护、转让品种权,很快就成为当地科研院所中的小康单位。从1999 年至今,我们这里接到的申请品种保护总数为2495 件,其中企业申报的813件,个人申报的112件,约占总数的40%。这个比例还在增加,可见越来越多的企业、个人开始信任新品种保护,并投资植物育种。另外,今年前7个月,外国公司在我们这里申请新品种保护的数量为54件,而过去5年这个数字只有32件。显然,通过我们这几年的努力,增强了外国人在中国申请品种保护的信心。今年5月,农业部新品办的独立网站也已经正式开通,可以让更多的人对我们有所了解,增强信任。”
谈到新品种保护相关内容,邹平说:“这两年,在维权方面我们也取得了一些成绩。育种者一般都会把好保护的第一关。当育种者保护能力不济时,肯定要寻求司法、行政机关的帮助。1999 年至今,各省农业厅等行政部门受理的品种权纠纷案件就将近300宗,胜诉率超过50%。法院受理的此类案件应该也有不少,维权的观念正在渐渐深化。”
不过,邹平也坦言:“其实国内还有包括育种者在内的不少人,很多时候还缺乏知识产权观念。不少育种者认为申请新品种保护不如去申请成果鉴定等。因为就现状而言,成果鉴定、成果奖励、论文发表确实能为他们带来更多的利益。而育种者不能形成强烈的新品种保护观念,全社会保护新品种的良好氛围也就难以形成。”据邹平介绍,农业部公布的植物品种保护名录共有61种植物,而目前申请新品种保护的植物种类只有30余种。
“虽然新品种保护还存在一些问题,但近几年,农业部受理各项申请的数量正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主流是在进步,我相信新品种保护观念也会和专利的观念一样逐渐深入人心。”对于新品种保护的前景,邹平信心十足。她说,产权处正在从完善
法规,扩大宣传培训,加强行政执法力度,增强审察、测试人员素质等几个方面进行努力,希望由此使国内新品种保护工作的步伐加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