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平台建设
实现林业自主创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是动力,科技基础设施与条件平台建设是保障。这是全面提高林业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动力机制和基础保障。
一是进一步深化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十一五”期间,要继续推进林业科技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切实消除制约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性障碍,提高整合科技资源、组织重大科技活动的能力。应当看到,我国林业科技体制改革在服务全局,支撑发展,激励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方面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稳妥的改革举措,取得了明显成效。2005年1月,国家林业局科技体制改革顺利通过科技部、财政部和中央编办阶段性联合验收。专家验收组对我局所属科研机构为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改革进行了诸多有益探索和取得的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发挥了试点部门探路子、出经验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地认识到,现行林业科技体制和运行机制仍有待于在继续深化改革中不断完善和创新。要加快建立“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管理规范”的现代科研院所制度,积极鼓励和引导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之间的联合,实现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形成协调一致、分工协作和利益共享的机制。要进一步完善林业科技评价体系和科技项目立项制度,建立新的项目合同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逐步实行林业科技项目招投标制,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紧密结合,努力营造自由探索、平等理性、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环境。
二是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十一五”期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应从实际出发,在继续巩固、完善、提高现有科研条件和基础设施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林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要求,加强重点实验室、野外科学观测与研究站、种质资源库、科学数据库、科技信息网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园区、示范基地和科技示范区(县)建设,初步形成基本适应林业自主创新需要的林业科技基础设施和条件平台。
三是广泛动员和组织全社会的力量踊跃参与林业自主创新。提高林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实现林业自主创新,既是一个面向全社会的开放式、多学科、宽领域的工作平台,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在充分挖掘和发挥行业自身科技创新潜力的同时,充分利用全社会的科技资源,博采众长,为我所用,建立健全鼓励、吸引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林业自主创新的激励机制、资源共享机制和互动双赢机制,共同担负起林业自主创新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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